千呼万唤始出来。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协会两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新规过渡期至2020年底,比意见征求稿的2019年6月30日延迟一年半年,过渡期结束距离当前发文还有两年半,略超市场预期。
《意见》显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对提前完成整改的机构,给予适当监管激励。
同时,《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过渡期内和过渡期后的要求。
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应当符合本意见的规定;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金融机构应当制定过渡期内的资产管理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并报送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由其认可并监督实施,同时报备中国人民银行。
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本意见进行全面规范(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达不到第三方独立托管要求的情形除外),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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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宴 21世纪经济报道金融版块记者。目标是做一个专业而小清新的金融记者,结果稿子曾被读者认为出自“中年男人”之手。跑银行,跑资管。爱学习,爱交朋友。很高兴见证资管行业发展,也和业内朋友一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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