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鼓励市值计量,符合两个条件可摊余成本,偏离5%是关键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晓宴 上海报道
2018-04-27 19:03

千呼万唤始出来。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协会两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其中净值化方向中的估值方法问题有了进一步明确。

《意见》指出,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一)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二)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金融机构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净值,应当采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手段,对金融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当以摊余成本计量已不能真实公允反映金融资产净值时,托管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调整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金融机构前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加权平均价格与资产管理产品实际兑付时金融资产的价值的偏离度不得达到5%或以上,如果偏离5%或以上的产品数超过所发行产品总数的5%,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

同时,《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由托管机构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杨晓宴

21世纪经济报道金融版块记者。目标是做一个专业而小清新的金融记者,结果稿子曾被读者认为出自“中年男人”之手。跑银行,跑资管。爱学习,爱交朋友。很高兴见证资管行业发展,也和业内朋友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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