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表示,近期,有公众反映长安担保于2012年4月长安责任增资扩股中,认购新增股份1.4亿股的资金来源并非自有资金,并且与长安责任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泰山金建”)存在关联关系。
关于一家保险公司的股权问题, 波澜再 起。
5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下发关于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下称“长安担保”)投资入股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责任”)资金来源有关问题的问询函。
值得一提的是,长安责任此前违规股权的处理尚无结果。截至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稿,尚未收到长安责任的回复。
长安责任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18年一季度,长安责任保险业务收入6.88亿元,亏损金额1.31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86%,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72.6%。
大股东三大疑问待解
银保监会表示,近期,有公众反映长安担保于2012年4月长安责任增资扩股中,认购新增股份1.4亿股的资金来源并非自有资金,并且与长安责任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泰山金建”)存在关联关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长安责任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现,目前,长安担保为长安责任第一大股东,持股2.86亿股,占比17.65%;泰山金建长为第四大股东,持1.56亿股,占比9.62%。
对此,银保监会连发三问,一是说明长安担保于2012年4月认购长安责任1.4亿股的资金是否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并提供详细资金来源说明及出资前(包括出资当月)银行账户对账单等证明材料。
二是北京高院终审判决(〔2016〕京民终270号)显示,2012年3月30日,泰山金建与天津中方荣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荣信”)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泰山金建及其指定方认购1.5亿股长安保险股份,股价款由天津荣信承担。同日,天津荣信向泰山金建指定账号汇入1.78亿元,泰山金建确认收到该笔款项。请说明该笔资金是否汇入过长安担保账户。如是,详细说明该笔资金汇入路径及最终去向,以及长安担保是否使用该笔资金认购长安责任股权。
三是说明长安担保与泰山金建是否有关联关系,如有,详细说明关联关系具体情况。
银保监会特别强调,长安担保及股东就提供说明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如有虚假或隐瞒信息,自行承担后果,自愿接受银保监会对所持股权采取的处置措施。
违规股权处理尚无结果
事实上,泰山金建这个名字并不陌生。1月16日,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原保监会”)向长安责任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北京高院终审判决(〔2016〕京民终270号),2012月3月,在长安责任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现有股东增资方案》后,泰山金建与中方荣信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
泰山金建及其指定方拟认购长安责任15000万股股份,认购股款17800万元,认购股款则由中方荣信承担,泰山金建将收益权转让给中方荣信。
随后,2012年4月,长安责任作出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其现有14名股东进行增资,同意将公司章程根据此次增资相应修改。
泰山金建认购长安责任新增股份10500万股,认购后持股总数为15600万股,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化工轻工”)认购新增股份10000万股,认购后持股总数为13000万股。此次增资后,长安责任注册资本变更为14.2亿元。
2012年4月,泰山金建与轻工化工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根据2012年长安责任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现有股东增资方案》,泰山金建拟按每股1.1元的价格认购长安责任新增股份5000万股,股款共计5500万元,这部分股份委托化工轻工代持。
换句话说,在此次增资过程中,泰山金建自己认购长安责任新增股份10500万股,又委托化工轻工认购代持5000万股份。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原保监会决定撤销2012年6月29日作出的《关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发改〔2012〕733号)中泰山金建增资长安责任1.05亿股的许可。
按照自前述原保监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长安责任应完成变更手续。不过,目前仍未见长安责任具体变动。
长安责任始终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启动相关变更手续。为保证偿付能力不受影响,股东大会也已通过相应增资方案。同时,积极主动向监管机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相关事项顺利推进。
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违规股权处置需要在短期内解决诸多复杂问题,这的确是按照监管要求处置违规股权的现实挑战。
(编辑:李伊琳,邮箱:liyil@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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