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新闻发布会。会上,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社科院联合发布《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下称《报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这是广东省首次向社会发布全省及21个地级以上市消费环境评价结果。
《报告》显示,广东全省的消费环境评价总得分为76.11分。从五大一级指标构成来观察,其中质量与安全得分最高(81.38),涉及质量保障、质量控制和消费安全等方面;最低为品牌与诚信(73.63),涉及品牌培育、诚信经营和客服售后等方面。
《报告》认为,广东消费品质量安全得到提升和保障,如食品、药品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7.88%、97.20%,“本次评价中质量安全满意度得分最高,说明消费者对消费品和服务质量与安全的现状较为放心”。
同时,《报告》显示,广东经营者品牌诚信建设成效初显;消费环境基础条件相对完备;消费维权机制趋于完善,2017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总体处理率达为98.12%,居全国首位;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指出,广东在消费者获得感上有待提升,“消费者对‘消费维权’指标的满意度评价得分偏低,表明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的获得感不强,对提升维权成效仍有较高的期待”。
城市方面,2018年广东消费环境评价得分前10名的地市依次为: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汕头、湛江、梅州。
其中,佛山早在2012年就率先开展适宜消费城市指标体系研究,并在2017年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启动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城市工作。此次评价,佛山在质量与安全、品牌与诚信和维权与监督三方面领先。
广州和深圳这两座一线城市的成绩尽管也不错,但却均在一些细节上存在着不足,比如广州的企业信用、投诉和解、信息基础、居民消费、城乡消费等5项指标排名靠后;深圳的产品安全、合同守信、正品承诺、投诉和解、投诉处理、经济贡献等6项指标排名靠后。
《报告》强调,消费已成拉动广东经济增长的主动力。2017年广东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万亿元,连续35年居全国首位。2014年-2016年广东最终消费率(用居民个人消费和社会消费的总额占当年GDP的比率)分别为50%、51.1%和51.5%,呈逐年递增趋势。
不过,广东省社科院副院长刘小敏表示,广东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仍然亟待提升,2016年广东最终消费率为51.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美国、欧美、日本、香港等发达经济体75%以上的最终消费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报告》指出,广东还存在着各地消费环境建设不平衡不充分,主要表现在珠三角排名整体靠前,而粤东西北相对靠后;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待完善;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有待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指标平均得分普遍偏低等问题。
广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凌锋表示,开展消费环境评价有利于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倒逼供给端沿着消费升级的需求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构建需求和供给两端共同发力的双驱动格局。
凌锋还透露,广东省工商局正牵头起草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的工作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拟报请广东省政府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