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委员:最快7月前完成中欧地理标志双边协定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郑青亭 北京报道
2018-05-18 20:22

5月18日,欧洲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事务委员菲尔·霍根在北京的记者会上宣布,中欧地理标志双边协定的谈判已接近尾声,预计今年可以达成,有可能在7月中欧领导人会晤前完成。

霍根进一步指出,如果地理标志协定可以在今年签字,接下来还需要在双方立法机关通过,预计在2020年1月1日前可以生效。

霍根称,在中国销售的某些产品侵犯了欧盟地理标识相关法律,包括包装上印有“波尔多葡萄酒”、“苏格兰威士忌”的某些产品。

中欧在2007年开展了“10+1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试点,当时首批得到承认的10项欧洲地理标识产品包括法国干邑、香槟酒、英国苏格兰威士忌等,而中方则有平谷大桃、盐城龙虾、镇江香醋、东山白卢笋、金乡大蒜、龙井茶、琯溪蜜柚、陕西苹果、蠡县麻山药、龙口粉丝等。

自2011年开始,中欧又开始了中欧“100+100”的全面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工作,并在同年3月启动《中欧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谈判。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项目是指,中欧双方各自提交100个地理标志产品,根据产品知名度、出口情况、经济效益、质量技术要求等对纳入协议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协商,互认互保。

《中欧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将是中国与欧盟政府之间第一个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协议。在中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与欧盟产品正式互认后,中国的地理标识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将更加便捷,并享受与欧盟地理标志产品同样的优惠政策。

(编辑:李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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