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资产原高级投资经理因“老鼠仓”被判3年6个月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致鸿 北京报道
2018-05-24 16:10

5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卓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二审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卓冰在担任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股票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累计趋同交易金额6659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97万元。最终,法院二审判处卓冰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7万元予以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卓冰当时的任职单位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这一案件发生在2011年2月至2014年5月期间,当时他担任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股票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负责“XX股票一级HT”、“XX次债11股票二级AS”、“个人护理XX股票二级权HT”等股票组合账户的投资管理。

期间,卓冰利用其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所管理股票组合的交易品种、交易方向、交易数量、交易时间和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名为“王某某”的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趋同交易,累计趋同交易金额6659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97万元。

(编辑:李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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