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消费金融“以贷收费”领罚单背后:3年间资产增长逾5倍至近400亿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黄斌 北京报道
2018-05-29 16:30

近日,上海银监局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消费金融”)做出“警告”及“罚没合计人民币138.68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信息,中银消费金融主要负责人为黄志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2016年7月,中银消费金融在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该处罚决定于4月17日作出,并于5月25日公布。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时,不得有以下四种行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行为。 

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全国首批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之一,目前注册资本为8.89亿元,其中大股东中国银行持股比例约40%,百联集团(持股20.64%)和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2.56%)为第二、第三大股东。目前的法人代表兼董事长黄志刚,原为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行长,于今年2月到任。这也意味着,此次处罚对应的违规行为,并非黄志刚任上所发生之事。

得益于近年来国内消费金融业务井喷式发展,中银消费金融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发展,并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据该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银消费金融2017年全年营收为40.05亿元,同比增长70.31%;净利润达13.75亿元,同比增长56.18%。

相应地,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也快速膨胀。从2014年末的约64亿元,增长至2017年末的约398亿元。

快速发展背后的资金来源,除了传统的银行资金,还有金融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2016年-2017年间,中银消费金融在银行间市场分别发行了一笔20亿元规模金融债券,及3笔资产证券化产品(合计规模约57亿元),目前均在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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