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整改围填海:减少43%填海面积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海平 南京报道
2018-05-29 10:56

相对2016年,江苏2017年全年新增确权填海造地面积同比减少43%,不予核准海洋工程项目比例达24%,并划定了约9676平方公里的海洋生态红线区。

江苏近日公布了国家海洋督察的整改方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5月29日获悉,这次整改方案是针对围填海的国家专项督查而提出的,将从6大方面进行整改,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江苏拥有海岸线约954千米,涉及海域面积约3.75万平方千米,约占全省土地面积37%同时,江苏是围填海大省,沿海三个设区市都有重点围填海工程。

在制度设计上,江苏也是较早立法海域有偿使用的省份之一。此前,曾有上升到国家层面的江苏沿海大开发战略。

按国务院要求,国家海洋督察第三组于2017年对江苏围填海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在2018年初向江苏省反馈了督查意见。

江苏省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娄勤俭批示:问题照单全收,严格按要求,实事求是整改。省长吴政隆出席了督察情况反馈会,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担任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近期公开的整改方案由江苏省提出,得到了自然资源部的复函同意。

针对督察意见提出的43个具体问题,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明确了具体整改方案,做到一项一项抓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整改方案,一是要充分认识在海洋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实行整改“清单制”,确保坚决整改到位。

三是提高依法管海水平,提高围填海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率,对问题突出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强化审批项目监管,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监督、指导用海项目业主单位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四是突出陆海统筹管理,以控制陆源污染物为重点,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建立入海污染源清单,清理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五是加大海洋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遏制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问题的发生。

六是强化海洋法制建设,探索建立海域自然资源交易机制,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格局。

从整改方案看,到2020年,江苏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不低于25%,主要入海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劣Ⅴ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不低于41%;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力争海岸线整治修复长度不低于300公里。

整改方案还提出,下一步将推进主要入海河口环境容量研究,实施以海定陆总量控制等制度。

5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相比2016年,江苏2017年全年新增确权填海造地面积同比减少43%,不予核准海洋工程项目比例达24%,并划定了约9676平方公里的海洋生态红线区。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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