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民宿蓝皮书发布:全省登记在册民宿超过16000家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卢常乐 上海报道
2018-05-31 18:29

《蓝皮书》披露,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公安系统登记在册的民宿共有16233家,房间总数15万间以上。

5月30日,浙江省旅游局宣布《浙江民宿蓝皮书2017》(以下简称《蓝皮书》)正式出版,并称这是国内第一本关于民宿问题的蓝皮书。

据了解,该书共69页共分为七部分内容,分别为浙江民宿发展概况、市场供需分析、重点话题、发展趋势与展望、政策法规与标准、2017年重要事件和结语。

按照浙江省对民宿的规定:民宿是指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和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以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场所。民宿不是普通宾馆,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单栋建筑房间数不超过15间,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此次发布的《蓝皮书》披露,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70%以上民宿取得了“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全省公安系统登记在册的民宿共有16233家,房间总数15万间以上。

从消费者角度看,浙江已初步形成一批民宿集聚区,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临安民宿(112家,客房均价358元)、莫干山民宿(173家,客房均价679元)、长兴水口民宿(498家,包吃包住每人每天280-360元)、西塘民宿(287家,客房均价305元)。

从投资经营角度分析,浙江民宿分为自营和非自营两大类:村民利用自家房屋经营(自营)的14447家,占比89%;专业机构或外来人员以租赁或合作等方式经营(非自营)的1786家,占比11%。 2017年,浙江省民宿经营前总投资至少192.6亿,营业总收入53.5亿元(其中客房收入46.5亿元、其他收入7.1亿元),直接就业人员达9.8万人。    

浙江省旅游局负责人表示,民宿是一种新生事物,是乡村旅游的新兴业态,近几年发展势头非常强劲。2016年,《浙江省旅游条例》在全国率先将民宿列入地方性法规范畴;2016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浙江省旅游局牵头起草首个国家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发布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浙江地方标准;2018年初,又组织开展首批浙江民宿等级评定、成立了省民宿产业联合会。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认为,从“农家乐”演变过来的民宿产业具有庞大的市场前景,民宿业一头连着消费者,一头系着农民增收致富的梦想,是乡村旅游的主业,更是振兴乡村行动的重要抓手。当前,要警惕投资商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掠夺式开发,同时要防范民宿开发过程中对生态、人文资源的破坏行为。

夏学民同时表示,民宿产业的核心价值在于乡村生态资源、景区人文底蕴以及城乡空间差带来的“放养”效应。人是自由动物,走出城市的“牢笼”到乡村去“放放风”才是乡村旅游及民宿产业的核心价值。希望民宿产业发展过程中,开发者更多地保养好当地自然景观和人文要素,避免“一只土鸡堡打遍天下”的简单经营思路,尽快改变“一张烂床困境”,力争让民宿留住乡愁,在带动农民致富的同时,增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深度交换。

(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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