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监管多维加码 前五券商诞生“出局者”

21世纪经济报道 谭楚丹 深圳报道
2018-06-01 07:00

监管层对券商的分级管理,将极大影响原有格局;部分券商将从规模前五名“出列”。

自年初场外期权业务被曝出乱象以后,监管新规纷至沓来。

继多地证监局在11日发布场外期权业务监管以后,证券业协会在5月31日挂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从“交易商管理”、“标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数据报送”、“监测监控”、“自律管理”六项内容进行规范和约束。

通知表示,自5月28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没有过渡期。多名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对券商的分级管理,将极大影响原有格局;部分券商将从规模前五名“出列”。

长城证券出局

5月31日证券业协会挂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交易商管理”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将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其中“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而2017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AA级仅有11家。

二级交易商在评级门槛上,须为“A类A级以上”,目前有29家券商为A。

通知强调,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应确保其与对手方和一级交易商分别达成的个股期权合约挂钩标的、合约期限、合约规模、收益结构等交易要素基本保持一致。

对于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通知表示,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上述规定或将改变证券公司在场外期权业务上的“坐序”。

根据证券业协会5月18日发布的3月《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场外期权新增名义本金规模中,中信证券以193.65亿元排名第一,中泰证券128.96亿元排名第二。海通证券、中信建投、长城证券分别以39.75亿元、39.16亿元、11.32亿元依次位列3-5名。上述5家在今年一季度期间,基本每月能入列前五名,初具格局;国信证券在1月表现较优,排在第三。

但在通知实施以后,格局将被打破。2017年分类结果中,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均为AA级,三家券商名次有望稳住前五。国信证券与中泰证券则为A级,未来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个股对冲交易,业务规模难免受到牵制,前五名次可能难保。

另有券商受场外期权新规影响更大。长城证券业务规模在2018年1-3月均排在第五名。然而,公司2017年的评级结果为BBB级;根据通知要求,公司无缘成为交易商,不能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人士30日向记者表示,此前部分中小券商场外期权业务扩张激进,有的甚至打着场外期权名义实则是收益互换的业务。“确实该到整顿的阶段了,场外期权业务应该交给具有专业团队的券商来做。”

据了解,此次通知对二级交易商的备案条件提出详细条件,除了上述提及的A级以上,还对人员配备有专业要求,比如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2年以上参与衍生品业务管理的经验;具有一定经验的衍生品产品设计、交易人员应各至少2名,合规、风控人员应各至少1名,以上人员均需专岗,相互之间不得兼任。同时还要有完善的业务制度、操作流程、信息技术系统。

监管组合拳

在证券业协会本轮行使自律管理职能中,除了设置交易商准入门槛、要求交易商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外,此次还对交易商进行“持续管理”,形成高压监管。

协会表示,会对二级交易商执业情况定期组织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调整。

同时,对于二级交易商出现风险事件,协会可以暂停甚至终止该交易商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比如内部风险控制严重不足,场外期权业务发生重大风险;业务开展过程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将被协会终止至少六个月。如果提交的备案材料存在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将被终止至少一年。

而对于暂停情形,协会规定至少暂停三个月。

深圳一家券商人士30日向记者分析称,监管层此举较有震慑力。“场外期权新规出台后,券商对存量业务进行自查,我相信之后业务发展会更为规范,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不高。而监管层终止业务六个月的措施,对心存侥幸的券商有威慑力。”

此外,对于交易商未按要求报送业务信息、影响监测监控情形的,协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证监会查处。

比如错误笔数月累计达到3笔以上的,或定期报告出现错误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我个人理解监管层希望加强场外期权业务的跟踪,能对风险情况作出及时干预,所以这次对数据报送提出了要求。”上述深圳券商人士表示。

对于交易商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协会将移交其住所地证监局依法处理,并报告证监会。

(编辑:杨颖桦)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