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死灰复燃套路揭秘:披电商马甲,年化利率达1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晓 北京报道
2018-06-08 07:00

一些放贷机构将自身包装成电商平台。59号文指出,其中手机回租形式最猖獗,“回租贷”相关平台已逾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数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

想要借款,必须先以300元购买市场价仅40元的炒锅,或者缴纳199元的会员费才有资格借款,现金贷变换马甲死灰复燃,且套路更加奇葩。

针对现金贷领域的过度借贷、不当催收、利率畸高、侵犯个人隐私等突出问题,央行和原银监会于2017年12月联合下发规范整顿通知(下称《规范通知》),明确要求经营放贷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对借款人收取的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等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民间借贷利率规定,即最高不得超过36%。此后,多家现金贷平台纷纷转型消费分期,一些基本停掉相关业务。

不过,在暴利诱惑下,一些企业穿上不同的“马甲”,变换套路继续从事现金贷活动。典型的套路有借手机回租放贷、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变相抬高利率、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恶意致借款人逾期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部分变相“现金贷”平台风险,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对上述平台加强监管(该文件下称“59号文”)。

变相砍头息屡禁不止

《规范通知》明确,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即不允许“砍头息”。

不过,一些平台辩称相关定义并未明确,变相收取砍头息。例如用户在平台借款1000元账户实到1000元,但借贷合同上显示其借款1100元。

一位关注现金贷领域的市场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收取会员费是一些平台打砍头息和综合费率擦边球的套路。“想要在平台上借钱,首先要成为会员,会员费几百元不等,根据借款金额来确定。如果不同意先交纳会员费就绝对借不到款。除去会费,借款利率本身不超过36%。”

比如59号文中提到,“M09信用钱包”会员卡价格199元,有效期7天,如用户借款2000元,14天需还款2028元,名义年化率36%;如算上购卡成本,实际年化利率高达291.9%。工商信息显示,该产品由上海佰晟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注册在上海浦东,并不具备放贷资质。

此外,一些平台要求用户借款前必须购买远超实际价格的商品。比如借款人在甲鼎速贷平台借款过程中,需先以300元的价格购买市场价仅40元的炒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了解到,一些平台包装成游戏平台,玩家达到一定级别就可借款。“实际上很简单,你点几下就能达到这个级别。”上述市场人士介绍。

“各种套路,实际目的都是要求用户先支付一定的费用,变相收取砍头息。”上述人士表示。

现金贷伪装电商平台

此外,一些放贷机构将自身包装成电商平台。59号文指出,其中手机回租形式最猖獗,“回租贷”相关平台已逾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数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手机回租平台的操作套路是,先以评估价格(即借款金额)回收用户手机,然后将手机回租给用户,并与客户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以及相关“评估费”、“服务费”即借款利息。59号文提到,乐回租即是该套路的典型代表,工商信息显示,其由广州启鸿网络科技公司开发,注册在广州天河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旗下还注册有广州启鸿静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成立。

21世纪经济报道在苹果应用商店搜索,一款App现金回收直接标明,闪电回购手机极速放款。熊猫白卡、老猪回收等表面为回收APP,用户评论则表明,这些均是典型的借贷平台。

59号文指出,还有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的形式发放贷款。如51闪电购等平合引入虚假购物场景,用户下单购买商品,但无需支付货款,直接申请退款或转卖变现,转卖成功后即可获得资金;平台赚取延迟付款费和转卖撮合费用。

“这些套路的确比较难以监管。”上述现金贷领域市场人士表示,乍看之下这些是电商平台,因此地方金融办、央行、银保监等部门较难监管。此外,现金贷平台及其变种形式多种多样。“一款现金贷APP下架了,但很快新的又会上架。业内有‘马甲包’,就是同时在应用商店发布多个借贷APP,一个被下架就换一个马甲继续干,背后的资本和技术团队可能都是同一拨儿人。”他认为,工信部、公安部以及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应形成合力。

“穿透形式看本质。只要最后形成借贷关系,都应受到金融监管。”一位资深行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如何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值得思考。该行业人士认为,发动社会监督会起到较好效果。《规范通知》提出,各地应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此外,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

(编辑:马春园,邮箱macy@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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