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车主横琴买房可申请单牌车出入横琴

广州日报
2018-06-15 16:04

记者从横琴新区管委会获悉,珠海市政府新印发《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细则》(珠府[2018]54号)(以下简称新《细则》),根据《细则》,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在横琴新区购置房地产,可以申请1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另外,横琴新区和珠海市公安局还对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有效期和续期申请模式进行了调整,从此前的三个月延长为一年,并进一步简化了续期申请模式。

根据《细则》,澳门机动车所有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澳门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在横琴注册设立至少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在横琴具备实体经营场所并已实际运营开展业务,允许申请3个以内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在横琴注册设立一家持有100%股权的独立法人公司,并取得横琴新区土地,允许申请3个以内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在横琴新区购置房地产(限住宅、写字楼、商铺),允许每个单位申请1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在横琴工作,持有聘用合同并在横琴缴纳社保,可以申请1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属于横琴新区引进特殊人才,或与横琴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国有企业)有合作协议的澳方派出机构派驻横琴的工作人员,凭澳方派出机构和横琴新区管委会政府部门(及下属国有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1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

(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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