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养老保险调剂制度,必须建立在地区自身发展基础之上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8-06-16 07:00

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建立这一制度的原因是中国一些省份出现社保基金缺口。这是中国作为转型经济体产生的特殊现象,中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时间很短,在此前计划经济下,尤其是大量国企员工以及长期以来财政供养部门都没有缴纳社保基金,现在这些地区缴纳的社保基金无法实现全覆盖,尤其是老工业基地和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地区。

因此,实行中央调剂制度,就是解决这些存在缺口的省份燃眉之急,有利于增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互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防范和化解部分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风险,改善部分地区基金收支状况。

数据显示,2017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为3.53亿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2.59亿人,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9460万人。全国总抚养比为2.73∶1,但不同省份之间差异较大,有的抚养比是4∶1,有的抚养比不到2∶1。全国累计结余可以支付17.4个月,但分布很不平衡,累计结余最多的7个省份占全部结余的三分之二,而有些省份已经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个别省份甚至出现累计结余用完的情况。即使如此,这还是在大量财政补贴基础上维持着现状。

因此,不管是部分地区出现缺口,还是财政补贴压力过重,都将迫使政策应急性的进行全国统筹和调剂,缓解或逐步解决部分困难地区特别是退休人员赡养比较高的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不抵支的问题,实现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避免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我们必须认识到,养老金由中央进行全国调节只能是应急办法,关键是减支增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区间发展不均衡,一直以来,中央每年通过财政转移的方式支持落后地区,并不时进行战略性的金融和财政倾斜试图振兴这些地区。在财政转移的同时,现在又进行全国养老金统筹调节,可能在一些方面出现问题。

比如,发达地区应当是财税与养老金双重输出的地区,所谓鞭打快牛,一方面可能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这些发达地区也是人口高度聚集区,目前可能人口结构比较年轻,但是未来也存在巨大的养老金支付压力,随着人口出生率的降低,这些地区的人口可能会担忧自己未来的养老金问题,从而出现少缴或不缴养老金的动机。

其次,建立中央调剂制度来实行全国统筹之后,可能会在客观上“鼓励”一些地方“少交多得”,尤其是一些地区长期已经形成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依赖,可能会产生逆向激励的结果。

我们认为,不管是财政,还是养老金,对落后地区转移支付与统筹调节的做法,必须建立在这些地区自身要努力实现发展的基础之上,否则,过于依赖发达地区的“补贴”,是无法持续的。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这些地区进行大幅改革,削减财政供养的人群数量,对其财政支出进行严格约束,减少不必要财政支出。其次,在精兵简政同时,给予市场更多自由,活跃当地市场经济,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的推进,发达地区的产业正在进行转移,较为落后的地区可以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依靠自身比较优势,发展经济,在“增收”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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