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是适应新时代征管改革的重要举措

21世纪经济报道 杨志勇
2018-06-16 07:00

杨志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国地税合并是税收制度现代化的重要一步。从省级税务机构改革做起,再往基层推进,国地税合并将因此更加顺利。

回首1994年,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地税机构分设,这适应了当时财政工作的需要。之所以要设立国家税务局,是因为当时地方减免税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中央财政收入的筹集。1994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旨在建立规范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按照原先的计划,改革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之比为6:4,支出之比为4:6,这样,中央可以用20%的财政收入来调控地方,有利于财政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从而保证中央政府的权威。20多年来,中央财政收入占比提高的目标已基本实现,中央财政可以用来调控的财政收入超过既定的占财政总收入20%的水平。另外,随着金税工程的实施,税收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混库已经不是问题。国地税分设的保证中央税收收入的理由已经不能成立。与此同时,国地税分设的弊端也日益凸显。

国地税分设不仅抬高了税收征管成本,而且也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无论从改进税收征管效率,还是从优化纳税服务来看,国地税征管体制都必须加快改革。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此后,国地税部门加强合作,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纳税服务效率。但是,国地税的合作毕竟是两个部门的合作。最有效的合作无疑是实现国地税的融合,即促进国地税的合并。此次,国地税合并且统一挂牌是适应新时代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需要的重要举措。

统一挂牌之后,国地税合并工作仍需稳步推进。国地税合并是为了形成纳税服务的合力,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为国家聚财的效率。国地税的业务部门按照职能导向可以分为四类。改革应分别区分不同业务种类,并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特点稳步推进。职能交叉重叠少的业务部门,在国地税合并之后,矛盾相对较少。在合并的初始阶段,相关处室可先予保留。职能重叠但业务具有互补性或规模经济效应不强的业务部门,相关处室需要合并,且需根据业务的互补性确定人员的分工与合作关系。当前发展不够但未来需要大力发展具有前瞻性的业务部门,仍然需要充实合格的专业人员。

国地税合并是专业化程度很高的机构改革。改革肯定要面对不少挑战。为了让国地税合并有效推进,为了让改革能够更加平稳地进行,相关人员的安置就是个大难题。不同税务人员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适应新工作岗位的能力各不相同。因此,人员分流就要根据不同情形选择合适的方案。但是,国地税合并不能一味地因为人员安置的困难而忽略了机构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是为了让纳税人更加方便,是为了税务工作让人民更加满意的初心。

国地税合并时间紧、任务重、影响面大。做好合并工作并不容易。特别是当下正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的现代化步伐也在加快,国地税合并不是简单的机构合并,而应该有更高的定位,即按照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税务专业队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收的功能定位和税制结构都在发生变化,这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要求。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迫切。新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税务业务的冲击也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大。一些过去不是问题的问题正在涌现,例如税源地的合理确定就会变得特别困难。仅仅以注册地来判定税源地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这不仅要求相关税收制度的改革,而且要求税收征管的进一步优化。国地税合并不应该是简单的两个部门的“1+1”,也不会是“1+1”之后再简单撇除掉多余的人员和机构,而只能是对税务机构和征税流程的全新再造。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并不容易,改革只能分步推进。考虑到税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当下,税务部门应按照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大力加强培训,让更多的专业人员配置到紧缺岗位中去,为高素质的税务专业队伍建设做好准备工作。(编辑 祝乃娟)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