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证监会例会上有记者提问,资本市场有消息称,如果沪指低于3000点,证监会将不会推进CDR,是否属实?证监会对此回应称,不对市场表现作评价。创新试点工作根据市场主体的申请,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推进。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9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于7月1日正式实施。《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业务模式。允许内地证券公司或者其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子公司,将香港机构发布的就港股通股票提供投资分析意见的证券研究报告转发给客户;允许内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委托香港机构,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参与港股通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关于港股通股票的投资建议服务。
二是参与机构资质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业务牌照和从业经验等方面明确参与机构的资质,相应规定其义务和责任。
三是监管机制。内地机构违反《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有关机构及负有责任的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进行行政处罚;香港机构违反《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依法对有关机构及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的廉洁从业监管,夯实发展基础。规定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严禁各类形式的输送和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强化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问责;
三是明晰具体要求,确立执业红线;
四是突出重点领域要求,对于干扰审核工作等突出问题细化规定;
五是加大处罚力度。
证监会部署2018年第二批专项执法行动,其中对曾被证监会调查的主体进行再次集中调查。证监会严重警告相关主体,严正警告市场上不收手的恶意再犯的人员,证监会将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