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新大债券疑遭恶意做空 市场建议适时放行债券回购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玉敏 北京报道
2018-07-14 07:00

近日,尚未违约的中融新大一期债券“18新大02”在交易所以最低28元的价格成交,成交额仅2800元,进而引发了市场的极大关注。

不同于交易活跃的股票,债券的投资者都是机构投资者或者资产500万元以上的“牛散”。加上价格波动小,此前债券交易一般很少进入公众的视野。相比股票每个交易日有10%的涨跌停限制,债券的交易也没有涨跌停限制。不过想要将报价从100元直接拉低70%也并非易事,需要十几轮的报价。

有私募基金投资总监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很多债券的投资者是持有到期的,平时的价格波动很小,波动超过10%的都很少。这样通过地量成交恶意“砸盘”的方式,很容易复制,扰乱市场的同时,操纵价格者能获得不菲的收益,因此建议交易所进一步完善债券的成交及波动机制。

而接近交易所的人士则认为,债券价格暴跌至28元,主要还是企业的因素,这个“锅”不应该交易规则来背,关键是及时推出债券回购指引。即出台专门的指引,债券价格出现巨幅波动时,允许发行企业公告后,按照市场价回收债券的一种制度。

该人士表示,“发行人在公开市场回购自己的债券,现在没有限制也没有规则来规范,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其实很多企业都在市场上收自己的债券,打的都是擦边球,找关联公司来收,现在迫切需要出台回购指引,将这一需求从灰色地带拉到光明的面上来,使得多赢的操作更加阳光化和透明。”

砸盘者动机未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就中融新大这期债券的“砸盘”行为,该公司向证监会报案后相关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尚未有权威结论公布。中融新大的多支债券7月13日仍继续停牌,该公司也未有新的消息公布。

这一成交价格波动幅度之大,不少市场人士认为并不是市场真实价格的反映,而是有人刻意为之。“18新大02”7月11日收盘价为33.7元,下跌66.3%,中证估值则为99.921元。

前述投资总监也表示,不同于股票市场,债券价格的波动会很小,超过10%的都很少。这样的交易不排除是买家和卖家商量好,人为做出来的价格。

也有市场人士表示疑惑,价格从100元到28元,价格会经过很多档,按理说早就会被人发现,为什么没有人买呢?这样一个“砸盘”行为能够成功,也说明市场对信用债的担忧,有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放大并造成一定的恐慌情绪。

前述投资总监也表示,操作者目前动机未知,不过如果是有预谋的,可以获得200%以上的收益。比如100元的价格突然跌到30元,可能就会触发某些机构投资者的平仓线,或者成功引导预期后,一些机构就会跟风抛售。这个时候,操纵者从市场上大举扫货,以三四十元的价格就买到手,到期后持有人按照100元的票面价值加上发行利率全额兑付,收益就是2倍以上。而且对所有流动性较低的债券,都可以如法炮制。

因此,该人士建议,为了防止类似的恶意做空得逞,应修订相关交易规则。比如,在投资者交流的群里,有人建议将债券交易每手的交易门槛由1000元提高到100万元。

接近交易所的人士认为,提高交易门槛能提高操作市场的成本,但是也不利于交易达成。单笔交易从1000元提高到100万元不具可行性,即使提高到10万元,也会让本就不活跃的市场丧失流动性。

交易规则是否需要修改?

据了解,交易所债券交易有集合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集合竞价系统,每次报价只能在前一收盘价的基础上波动10%。如果没有成交,系统里有记录了,在新报价的基础上可以再次浮动10%重新报价。

根据上交所2015年修订的交易规则,债券属于无涨跌停限制的证券。在报价方面有这样的要求:“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与交易所的场内交易不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则为场外交易,也没有涨跌限制,不过申报价格和中债估值偏离度超过3%,就需要提前向外汇市场交易中心报备,并说明原因。

也有一家国有大行的债券交易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银行间都是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偏离度超了2%,机构内部风控就不好过。除了已经违约的债券,很少有报价超过偏离度要求的。”

不过,这位大行交易员也表示,交易所规则没有改的必要,因为有的债券出现风险后,不少机构确实有需求按照两三折的价格出售。“二三十元能把违约债券卖掉,很多机构还是很愿意的,因为一旦违约踩雷后,想卖都卖不出去。最终耗时耗力,通过破产等方式,能回来的也就20%左右。”

建议出台回购指引

前述接近交易所人士认为,交易规则没有修改的必要,关键是及时推出债券回购指引。

具体做法就是,“没有出现违约但价格波动大的,或者发行人自己认为有必要回购的,可以在市场上提前公告,并按照市场价格回购自己的债券”。

如果一家生产经营正常、按时还本付息的债券发行人,因为一些风险因素导致价格波动,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声誉和再融资考虑进行护盘。从投资者的角度说,由于信息不对称,出于风控需求,也想尽快卖出一些蕴含风险的债券。

该人士也坦言,“因为现在没有可操作性的指引,发行人也只能偷偷摸摸地护盘,打擦边球,利用关联公司在公开市场上回购自己的债券。如果有明确的操作指引,会对市场更有利,避免内幕交易和道德风险。”

据悉,这样操作的还不在少数。2016年,华菱钢铁曾有类似的操作并进行了公告。

不过该人士也强调:“发行人可以利用关联方的资金和账户来回购,但是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公告 ,公告明确以多少资金,不高于多少的价格回购多少数量的债。同时,交易必须在二级市场上的竞价平台进行,确保公开透明。”

站在投资者的角度,一些隐含风险的债券有出手的需求。“持有人希望发行人收回去,要么违约要么收回去,肯定是选择合适的价格让发行人收回去,总比破产了拖三四年遥遥无期好。”

如果发行人可以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就能把自己的债券回购回去,是否会引发违约潮,都选择不还债了,竞相等待以较低的价格回购?

该人士表示,“这样的担心完全是必要的,真有违约想法的企业就不会回购了。而且这样的交易不是被逼的,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也有利于风险的快速处置。”

(编辑:张星)

李玉敏

21世纪经济报道金融版块资深记者。致力于把晦涩的金融术语“翻译”为大家听得懂的人话,无意间也发现自己具有逗比的段子手潜质。曾经的理想就是“当一名记者”,现在希望将记者这一职业做到老。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