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要求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自查:8月底完成自查补正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致鸿,张奇 北京报道
2018-07-24 12:13

日前,银保监会下发通知拟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监管,摸清风险底数,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针对截至6月末持有并存续的信托计划,自查在集中登记系统中的产品要素信息及持有份额变动信息有无错报、漏报等情况,如需进行信息补正的,应与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下称“中保登”)及时联系,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信息补正。

如涉及有关信息需与信托公司配合开展补正的,保险机构应与信托公司充分沟通,共同制定整改计划,并协调信托公司开展信息补正工作。

各保险机构应于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补正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发送至中保登。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错报和漏报的产品列表、原因说明和整改情况等。

有分析认为,此次监管要求的背景是,在银信合作受限之后,信托资金端受限项目落地率低,来源于保险方面的资金渐渐多起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了解,有部分公司因不满足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等要求,而与保险合作业务擦肩而过。

与此同时,“假集合”再次进入公众视野。部分险资“借道”信托是为了规避监管,如监管对保险资金投向要求、投资比例限制或集中度要求等。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资金不得投资单一信托,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得投资基础资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行业或产业的信托计划。

《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要求,险资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不超过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不动产类账面余额不超过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其他金融资产不超过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5%。

有分析人士认为,当前监管都为穿透式监管,保险资金投向违规较少,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年初保险资金投资较多而通过保险资管计划登记相对缓慢,通过信托加快投放;并且监管部门加强了保险资管计划对于不动产等部分投向的限制,通过信托投放则可以降低这种约束。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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