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未满两年,这家农商行14项业务违规被罚570万,原董事长被取消终身任职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辛继召 深圳报道
2018-08-17 21:10

一家河南当地农商银行,改制成立未满两年,就因多项业务违规,被当地银监局连开四张罚单,重罚570万元。该行原董事长王培学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取消终身任职资格。

8月17日,河南周口银监分局对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太康农商行”)罚款250万元,原因是5项违规业务。

包括:(1)违规通过“存放同业+委托投资+委托贷款”方式投资资管计划并发放委托贷款、(2)违规通过“存放同业+委托投资”方式投资私募基金并受让特定资产收益权、(3)违规利用存放同业款项为他行投资提供担保并签订远期协议受让资管计划收益权、(4)违规通过定期存放同业存款提供质押担保、(5)违规为企业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违法违规行为。

农商行同业投资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根据银监会《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合〔2014〕11号)第二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投资非标资产有两种规定:一是,以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原则上应满足监管评级在二级(含)以上,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和《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2014〕39号)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要开发独立业务系统,确保对每个理财产品实现单独投资管理、单独建立明细账和单独会计账务处理。二是,以自有或同业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原则上应满足监管评级在二级(含)以上且资产规模在200亿(含)以上,业务规模不得超过本行同业负债30%。

此前,8月3日,太康农商行被罚150万元,原因是3项业务违规:(1)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2)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让信托受益权、(3)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投资资管计划收益权。

更早之前,7月11日,太康农商行被罚100万元,原因为(1)存在违规出具借款保函,(2)违规对外提供担保,(3)违规出具付款保函,(4)违规通过同业为他行投资提供通道,非真实处置不良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9月,太康农商行被罚70万元,原因为(1)存在违规办理同业业务、(2)违规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

太康农商行于2017年1月由河南太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更名成立,注册资本由1.89亿元增至3.89亿元,为河南周口市首家开业的县级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10月,该行法定代表人由王培学变更为刘同彬。

据《法制晚报》2017年8月报道,时任太康农商行理事长的王培学,被他人以举报贪腐为名“敲诈”了1100万元。2017年1月,太康法院一审认定事实:王海中是河南瑞源公司股东。因王海中认为太康农村商业银行理事长王培学实际操控瑞源公司,遂以反映王培学有贪污受贿问题为由,向其索要钱财。王培学于2015年2月27日通过他人给王海中200万元。2015年10月以后,王海中又找人在太康农村商业银行门口拉条幅,托人带话,以反映王培学贪污受贿等问题相威胁,迫使王培学为了个人和银行声誉不受影响,又先后通过他人给王海中900万元。王海中写下保证,承诺不再告王培学,但之后又让他人转告王培学,让他再拿出1800万元,否则继续告他,王培学无奈之下报警。

(编辑:周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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