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丨监管调研深挖投行潜规则 重点防控六大行业腐败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维 北京报道
2018-08-21 15:43

投行业务的廉洁问题持续受到监管层重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2018年纪检监察理论课题组(下称中证协)日前在一份内部简报中对投行业务的“潜规则”问题提出了总结、分析和措施建议。

据了解,课题组采用问卷调研、走访座谈、文献查阅等形式,对投行业务中不同类型“潜规则”及具体现象、表现形式、实际危害、历史成因、近年变化和防控机制等进行了调研,并将投行业务的潜规则总结为以下六类:

一是以非公允价格或者不正当方式为自身或者利益关系人获取拟上市公司股权;

二是以非公允价格或者不正当方式为自身或者利益关系人获取拟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股权或者标的资产股权;

三是以非公允价格为利益关系人配售债券或约定回购债券以及债券私募返费;

四是泄露证券发行询价和定价信息,操纵证券发行价格;

五是直接或者间接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方式输送利益;

六是以与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熟悉,或者以承诺价格、利率、获得批复及获得批复时间可提前等为手段招揽项目、商定服务费。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投行业务潜规则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其主要可归纳为“利用一、二级市场价差获利”、“与相关方之间利益输送”、“承揽阶段的恶性竞争”以及“干扰发行审核和监管”等四点。

课题组举例指出,不少券商会采取录用监管人员亲属朋友等方式开展业务。

“通过录用利益关系人的亲属朋友等,以职位、薪酬或期权等方式许诺远期利益,与利益关系人保持密切关系。此类行为不仅影响了项目招标的公允性,也可能诱导个别监管人员进行审核或监管‘放水’,由于其雇佣关系合法合规,利益关系背景对项目获取或获批的影响难以有效评估,因而此类潜规则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课题组指出,“项目承揽中投行及其人员主动或被动做出不恰当承诺,暗示与监管人员熟悉,多为夸大自身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能力,少数涉及权力寻租、行贿受贿等问题。”

事实上,对机构人员的廉洁建设一直被监管层所看重。今年5月2日,证监会主席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对从业人员的廉洁问题予以了制度式约束。

(编辑:朱益民)

李维

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版块资深记者。致力于证券行业、资产管理、金融创新领域的报道和研究。2015年获评“南方报业年度记者”;2016年发布撰写多篇报告,并接受来自路透社、中国经营报等国内外主流媒体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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