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可凭绿卡购房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杜弘禹,王扬扬 广州报道
2018-08-21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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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广州南沙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人才绿卡申领条件及其相关待遇做出具体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每年在南沙工作或创业超过半年者,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且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人才绿卡。此外,针对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只要在南沙工作或创业超过6个月,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且属于相关规定人才的,即可申请人才绿卡。

值得注意的是,持有人才绿卡的国内人员可享受市民待遇购买自住房,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自住房。此外,人才绿卡还可作为投资身份证明,依法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及在购车上牌、子女入学、职称考试、银行开户等方面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此前,针对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居住问题的相关政策,在深圳前海地区和珠海横琴地区已有先例。

2016年12月,深圳市发布关于龙海家园2678套人才住房受理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其中规定,同等条件下,港籍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优先拿房。而珠海横琴新区也在2016年11月对外公布的《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中提出为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实施便利政策,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外籍华人提供特殊通道。

而本次南沙区出台的人才新政,在解决港澳台及外籍人才的居住问题方面可谓更进一步。如除了放开购房,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留意到,新政对符合绿卡申领条件人才的规定中,特别强调了希望符合南沙经济发展需要,重点产业急需人才这一项。

其中,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海洋科技、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的核心人才,以及金融人才、航运人才等。

除此之外,符合申领绿卡规定的还包括以下六类人才:一是经广州或南沙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包括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南沙区总部型企业或区内排名前50的重点工业企业的高管或骨干人才等;二是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如在区重点产业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南沙创业的领军型人才;三是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家;四是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五是具有高级技术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六是工资性年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员。

(编辑: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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