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迫在眉睫!IMF密切关注加密货币洗钱和恐怖融资问题
中国坚决打击遏制虚拟币交易和ICO融资。在近期还封禁了虚拟币领域的微信公号,并将对服务器设在境外、但实质面向境内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的平台进行必要管控。
9月2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和金融城举办的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金融科技工作组(FinTech)联合负责人Ross Leckow在现场表示,该工作组在IMF总裁拉加德领导下,在FinTech领域主要研究了加密货币以及金融科技在跨境支付中的适用两大领域。
在提到金融科技相关风险时,Ross Leckow表示,最迫在眉睫的风险就是把加密货币用于犯罪目的的风险。
Ross Leckow表示,因为加密货币具有匿名性,在点对点交易中超越其他任何中介,而且加密货币是跨境交易,特别容易用于犯罪目的,比如偷窃私人钱财、洗钱等。今年早些时候欧洲预计,欧洲有3%-4%的犯罪非法所得通过加密货币进行洗钱销赃。还有逃避制裁活动,一些国家利用加密货币来逃避正规金融系统对他们的监控。还有恐怖分子用加密货币购买恐怖活动的工具。以及一些金融诈骗风险。“这些和加密货币有关的金融风险迫在眉睫,在我们身边,和消费者保护以及金融系统的规范密切相关。”
Ross Leckow还提到,将来可能存在这样的威胁,一些FinTech公司利用技术来扰乱现有金融机构的现金流和收入链条,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一些技术公司变为金融服务公司,他们能够获取关于客户的大量数据,包括客户的金融头寸、数据、行为,国家监管当局能做什么来防范这些风险?”他表示,目前针对金融科技全球监管仍然在一个发展早期,对于这些技术以及技术上业务上的应用我们要做出应对,监管机构要找到良好的平衡,一方面要管控好风险,另外一方面绝不能去扼杀我们的社会和金融系统急需的这种创新。
各国对金融科技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监管。以加密货币领域为例,中国禁止加密货币交易所和ICO来防止对市场造成的波动。日本则退出一种许可执照制度进行加密货币的规范管理。还有一些监管提将对加密货币的监管融入到整个法律框架中。“目前,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和对于反恐怖主义融资和反洗钱走在了最前沿,因为在这几个领域的威胁是最迫在眉睫的,所以FTA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围绕着加密货币、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做大量的工作,这些工作是全球性的。”
Ross Leckow提出了对金融科技监管体制基本原则的几点建议:一是补充现有的金融监管规则,对金融科技基于功能和活动的监管规则补充进去。无论是银行还是FinTech公司,只要开展的活动是一类的,从原则上说就应该受制于同样的监管规则。监管一视同仁。FTAF就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把银行必须接受的知晓客户尽职调查的责任也要施加于金融科技的公司,他们也要知晓自己的客户,并且对客户做尽职调查。对于新科技,监管机构不仅要学习,也要给创新留出足够空间。基于此,多个国家退出监管沙箱的做法,先在沙箱中可控的环境对产品进行测试,然后在沙箱中对监管规则有所放松,使得新产品在监管环境下完成测试。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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