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展人工智能再推22条举措 目标打造“上海高地”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卢常乐,金陈怡 上海报道
2018-09-17 21:00

以“人工智能赋能新时代”为主题的2018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于9月17日-19日在上海举办。

今天的开幕式上,上海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集聚高端人才、突破核心技术、推进示范应用等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举措。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上海将依托科教资源、应用场景、海量数据、基础设施等优势,以面向全球、面向未来的视野,聚焦创新策源、应用示范、制度供给和人才集聚,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发展的“上海高地”。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办法》是为适应未来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目标愿景,根据上海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围绕人才队伍、数据资源、技术创新、空间生态、资本力量等五大发展要素推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标志着上海在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面形成更加精准、更具特色、更可持续的政策体系,打造人工智能发展的优质生态。

李强表示,上海将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创新策源高地,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高地,人工智能制度供给高地以及人工智能人才集聚高地。

具体来看,在人才队伍建设上,上海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人才和核心团队纳入本市人才高峰工程,支持本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人工智能人才,并加强本市人才政策的覆盖适用。

在数据资源开放和应用上,上海将加快出台本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优化交通运输等城市管理场景资源的供给,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智能上海”行动建设。

在深化产业创新和推动产业布局上,上海将对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技术、活动各方面的支持。上海将人工智能纳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同时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千亿规模的人工智能发展基金,为企业发展提供资本和金融支持。此外,上海还进一步鼓励企业参与制订人工智能相关标准、安全等制度规范。

同时,本次有20个创新项目落户,签约项目包括“1+3+8+8”。即:1个基金、3个研究院、8个AI创新平台和8个AI创新中心(实验室)。签约单位遵循本市AI“人字型”产业规划布局,涉及本市10个区,占全市60%以上。

 

以下附《办法》节选:

22条加快推进上海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节选)

 

一、加快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人才高峰,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和核心团队纳入本市人才高峰工程,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完善工作体制和社会保障。

2.支持本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人工智能人才,合作开设人工智能专业课程、设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所,建立人才实训基地,提高应用型科技人才培养精准度。

3.加强本市人才相关政策的覆盖适用,集聚人工智能领域各类优秀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选拨力度。

4.支持本市人工智能领域重点机构引进各类优秀人才,鼓励各区因地制宜、自主探索人工智能人才在本区的生活、就业等保障举措。 

5.设立上海市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论证和评估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战略问题研究和重大决策咨询。

 

二、深化数据资源开放和应用

6.加快出台本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实现公共数据的规范采集、共享使用。引导人工智能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合规开展数据资产流通和交易。

7.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依法有序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教育、医疗、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信息,建设文献语言、图像图形、环境传感、地图位置等多类型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满足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数据需求。

8.优化交通运输等城市管理场景资源的供给,支持本土人工智能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形成60个左右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建设10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

9.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智能上海”行动建设,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效率。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纳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推动首购应用。

 

三、深化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创新

10.将人工智能纳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按照本市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类重大项目及平台给予支持。

11.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人工智能领域项目,按照本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给予总投资最高30%,总额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

12. 加大人工智能领域研发投入,加快上海类脑智能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推进国家智能传感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整合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要素资源,加快在类脑智能理论研究、人机混合增强智能、新型智能算法等领域取得突破,开展智能感知、计算处理、智能执行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13.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在沪建立总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设立创新平台、孵化基地。鼓励人工智能企业离岸创新成果在本市转化,在相关方面视同国内创新成果支持。

14.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创新大赛等重大活动,组建长三角人工智能创新联盟,深化产业协同发展,提高活跃度和品牌影响力。

四、推动产业布局和集聚

15. 加快建设国家人工智能高地,构建本市“人形分布、多点联动”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推动本市相关集聚区政策覆盖人工智能领域,打造华泾北杨等3-4个人工智能特色小镇,建设5个人工智能特色示范园区。

 

16.适应产业创新跨界融合发展趋势,在人工智能领域建立宽松灵活的产业空间管理机制,给予人工智能企业资源空间等方面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配套功能。  

 

五、加大政府引导和投融资支持力度

17.统筹用好产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和项目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18.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相关产品,给予本市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各区出台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

19.发挥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信用担保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人工智能信贷专项。

20.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千亿规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和创新标杆企业。

21.支持人工智能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化投资并购。鼓励各区对人工智能型企业上市等给予重点支持。

22.加大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服务供给,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新型城域物联专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综合标准、基础共性技术标准制定。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安全发展的制度规范。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和专利导航。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编辑: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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