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北京报道
2018-09-21 11:59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坚决治理各类违规竞赛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通知指出,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教育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学会承担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具体受理申报和初核工作,并于2018年9月接受首次申报,10月进行集中论证调研,11月教育部集中进行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将按办法规定,每年3月集中接受申报。

教育部网站发布的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中写到, 按今年2月份教育部公告要求,竞赛活动目前都暂停了。

今年2月,教育部研究制定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要求现有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核准,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公告下发后,教育部以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了对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清理整顿,查处了一批违规竞赛活动。

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依据文件的效力等级不得低于国务院部门规章或部级规范性文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05年印发了《中国科协全国五项学科竞赛条例》,以此规范“奥数”在内的全国五项学科竞赛。

中国科协官网介绍,中国科协属中直系统,由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中央政治局一位领导同志代表中央分管科协工作,国务院一位领导同志分工联系科协工作,中央书记处每年听取科协工作汇报。

通知还指出,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

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

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通知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并正式印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冠以“全国”“国家”“大中华”等字样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编辑:耿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