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称将限制对中国民用核能科技出口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悦祺 深圳报道
2018-10-12 16:46

国产核电技术、设备、材料迎来检验时刻。

美国当地时间10月11日,美国核安全局网站发布文章称,“今天,美国能源部宣布了防止中国非法转移美国民用核技术用于军事或其他未经授权用途的措施。”

这一决定是由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牵头的政府广泛政策评估的结果,旨在对中国政府努力从美国企业获得先进技术、核材料和核设备把控。

文章还指出,该政策指南为美国能源部的10 CFR 810条款授权请求的处理建立了一个清晰的框架,这些请求目前由于军事转移和核扩散问题而被搁置。

根据美国核安全局网站公开的美国能源部与美国核安全局共同抬头的名为《美国对中国民用核合作框架》的文件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对中国民用核技术转让的限制主要针对轻水小堆相关的出口、非轻水先进反应堆、2018年1月1日以后的新技术转让三个方面。在设备和部件出口方面,限制主要针对与美国有直接的经济竞争的如华龙一号,以及CAP1400的美国专有设备。在材料出口方面,主要是提高出口许可证的申请难度。

根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有美国政府官员指出,“新政策将立即生效,为所有现有的、未决的和未来的对华技术转让制定指导方针。他们将特别关注可以为潜艇、航空母舰和可用于中国南海浮动式电站的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提供动力的技术。”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对比尔·盖茨投资的美国泰拉能源公司与中核集团就行波堆的合作造成一定影响。这距2017年 9月30日,行波堆中美合资公司——环球创新核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才刚过一年。

同时,对于中广核将受到的影响,记者10月12日下午联系中广核相关人士,不过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另外,在核电设备方面,此次或将迎来“检验”。根据中广核今年9月发布的一篇文章显示,随着我国核电的规模化发展,核电自主化比例持续上升,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全面自主化、国产化。

核电自主化比例从红沿河1号机组的75%,到阳江核电5、6号机组的85%,再到“华龙一号”示范工程防城港二期的86.7%。华龙一号示范项目——中广核广西防城港核电二期核岛和常规岛主设备全面立足国内采购,核级泵100%实现国产化,采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化仪控“和睦系统”,“神经中枢”也实现中国制造。

 

以下为《美国对中国民用核合作框架》文件译文:

一、 根据10 CFR 810条款,技术出口的许可证政策如下:

1、 推定批准(取决于非损性的终端用户审查):

·修订或延展2018年1月1日以前的已有技术转让许可。此推定不适用于轻水小堆和非轻水先进反应堆。

·转让与安全运行相关的新技术,不过要视其适用性、有效性决定,并对终端用户进行评估。

·转让技术以支持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的项目的销售。

2、推定不批准:

·轻水小堆相关的出口。

·非轻水先进反应堆。

·2018年1月1日以后的新技术转让。

·向中广核及其子公司或相关实体的任何技术转让。

对于中广核及其子公司或相关实体,申请新的技术/设备/材料出口许可、修订或延长已有的出口许可,推定不批准,直到美国政府中广核在参与关于美国司法系统对其涉嫌非法获取核技术的起诉赶到满意之前,维持不批准推定。

对于非中广核的中间商和终端用户,美国政府将进行逐案审查,以转移对于军事的风险,对美国国家和经济安全的风险,对交易方的风险。

美国政府将平衡风险与出口带来的经济战略利益。如果批准,将设置规避风险的条件。

另外,美国政府不会批准源代码(包括计算机程序,系统或组件)和某些设计制造技术的出口。

二、  设备和部件的出口政策如下

1、推定批准(取决于非损性的终端用户审查):

·支持AP1000、CAP1000建设的设备部件,以及CAP1400主要的相同部件(例如同样类型,相同技术水平)

·压轻水小堆或非轻水先进反应堆的设备部件,但是技术转让不能超出安装和运行范围。

2、推定不批准:

·与美国有直接的经济竞争的设备,例如华龙一号,以及CAP1400的美国专有设备。

·向中广核及其子公司和相关实体的出口。

三、 材料的出口政策

对材料出口的许可证政策推定将执行新许可证的批准,并且对现有授权的许可范围进行修改或扩展,但推定拒绝任何技术转让给中广核及其子公司或相关实体。

(编辑:张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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