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是自身发展战略选择

中国商务部
2018-10-19 16:19

在2018年10月18日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高峰就中国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高峰介绍,在10月13日举行的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第六次部长级会见会期间,各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重申将推动完成年底一揽子成果,并实质性结束谈判。

高峰表示,对于推动区域自贸安排相关的问题,中方的立场是一贯的,只要符合世贸组织的原则,开放、包容、透明,有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我们都持积极的态度。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 高峰:我想强调的是,中方推动双边、区域自贸协定谈判,是中国自身发展的战略选择,不是应对时局的权宜之计,我们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发展的需要,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为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中国的贡献。

所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是东盟国家2011年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主要成员国计划包括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