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谈新实体经济:电商和非电商的界限正在模糊

贾康学术平台 贾康
2018-11-08 09:57

“《新实体经济》新书发布会”于10月20日在上海举行,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出席并演讲。

贾康调研发现,电商和非电商、互联网经济和非互联网经济的界限正在模糊,双方渗透融合进一步加强。无论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一定都是线上线下合在一起以后,把潜力和活力释放出来以后,使有别于金融的实体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

以下为演讲实录:

贾康:谢谢葛院长,大家好!很荣幸,借这个机会谈一些自己对于广宇院长《新实体经济》这本专著的读后感。

选题上,显然我们今天要交流研讨的新书,它是在中国创新发展中间聚焦前沿上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我们新供给研究群体里,大家已经感受到广宇院长是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拼搏在一线的成功企业家,同时他又是一个学者型的企业家。在创业创新过程中他有别人一般达不到的这样一种综合的对于创新前沿的体验,而他很好的借助于他不断学习形成的学养,和自己的实践经验综合在一起,形成了这本专著,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我想在自己读后感角度上,谈一点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另一个觉得在新供给研究方向上值得提到的、以后值得深入挖掘的代表性的问题。

首先,在基本概念上,我非常认同乔卫兵总编辑已做的非常好的提纲挈领的阐释。实体经济是大家都接受的概念,但是严格的定义有必要进一步推敲。以我的理解,广义的实体经济,就是有别于大家所说的金融的所有经济成分,但是也有狭义的把实体经济更多聚焦于制造业的界定,在这种狭义的定义上,有人就说房地产业的发展冲击了实体经济,但按广义的理解,房地产业和其他的制造业,都可以归于实体经济的概念。和实体经济对应的另外一个概念,就是虚拟经济,虚拟经济并不是简单的贬义词。在马克思研究整个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他首先使用的主要是对于有价证券的有针对性的虚拟资本的概念,这种股票、证券在经济生活中的出现,有它的积极意义,但是它跟我们现在所说的实体经济明显有差异,马克思所讨论的虚拟资本可引出虚拟经济概念,在后来一般的经济问题讨论中,大家比较好接受的概念上,不妨把它扩大到整个金融——金融的概念如果认为是虚拟的,和它对应的非金融的部分,就都是实体的。而且广宇院长这本书,在新实体经济方面非常重要的概念的把握,实际上我理解就是把互联网+这一新技术革命推到前沿的概念,融合到在线上线下结合这种现在越来越有生命力的实体经济发展上。在这一种视角上,我们也非常有必要把握住像马云等等这样的企业家现在已经积极使用的新实体经济概念。

我个人调研中,认识到其实现在的发展趋势,是电商和非电商、互联网经济和非互联网经济的界限正在模糊,实际上就表现在双方的渗透和融合,无论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一定都是线上线下合在一起以后,把潜力和活力释放出来以后,使有别于金融的实体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金融无论多么重要,是服务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而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定要线上线下、互联网+和+互联网渗透融合的共赢,这是我想谈的一点感想。

刚才已提到另外一个我们非常值得进一步做深入理论探讨的任务,这里面有一个我自己这一段时间思维中和有些场合已提到的一个观察点。我们在新供给经济学的认识框架下,特别强调要把原来的经济学界主流认识、普遍认同的完全竞争假设,升级为非完全竞争的2.0版——完全竞争假设很有启发性,它简化了很多其他枝脉,就把经济运行设想为一个完全竞争的场景,这个场景下我们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可以一下定位到对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认识,但是很遗憾,停留在这样一个假设条件下,并不能适应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以后带来的现实挑战,我们新供给经济学研究在这方面推到的前沿,就是必须如实地再把这个理论假设之下我们认识到的一些经济规律,对应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图景是非完全竞争,不光中国这样不够成熟的市场经济,就算世界头号强国美国仍然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观察到,它是非完全竞争的场景。理论服务于实践,就必须把这种更复杂的挑战性的问题,把非完全竞争前提下这样的经济运行机制,作为我们把假设条件升级以后的研究对象。

需求管理可以更好地解释在完全竞争假设下结构是怎么样得到优化的。到了升级的2.0版的情况下,需求管理明显的局限性,就表现出来了,我们更要强调理性的供给管理,更要强调供给侧结构优化机制的复杂性。这个机制复杂性可以概括为有效市场加上有为和有限的政府。在这个视角下讨论新实体经济,有一个在实际生活中非常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特征:过去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竞争会造成寡头垄断,垄断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早有美国和其他市场经济已经形成的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我80年代到美国做访问学者,于所在的匹兹堡要接通电话,电话公司告诉我,他们的前身就是著名的AT&T,但是按照美国反垄断法,强制把它拆分了,只能局限于它的长途业务,而且它的长途业务还必须设置竞争对手。区域性的电话公司,都脱开它原来的AT&T母体,这是反垄断法下强制做的。

但是新经济发展过程中,美国的亚马逊,中国阿里、腾讯等等,却没有碰到这种以反垄断法去拆分它的压力,道理何在?显然已明确地形成了寡头垄断,新实体经济发展里这也会形成,而且可能形成的速率更高,这样的寡头垄断怎么认识?我有这么一个探讨性看法。在美国,在中国,决策层实际上都认为现在不能简单援引反垄断法对他们做拆分,是注意到这种新的实体经济带来的垄断竞争后面,跟着的不是简单排斥中小微企业,反而会带出一大群中小微企业得到创新创业发展空间的发展环境。在中国实际生活中,我们也做过调查,阿里在平台上体现的“电商平台”的这样一个创新稳住了以后,带出来的,是中国的穷乡僻壤、生产力发达程度很低的区域,可以跨越式地形成淘宝村,甚至在很多地方(贵州等)都把它作为精准扶贫的一个加速器。这些农村区域的社会成员,经过政府有意支持的一些相对简易的培训之后,就进入创业创新的实际场地,就可以在淘宝网的连接之下,跟着解决他们脱贫和发展致富的一个支持条件问题。这带来的,就是新经济在线上线下结合的情况下,应认识到这种垄断竞争并不是简单排除中小微企业,而是有了在新经济时代、信息时代带出一大群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的新的特征。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在实践中应上升到理论层面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这个垄断竞争特点的寡头垄断局面,已经形成以后要注意的上述这种实际的连带关系,在我们说的非完全竞争假设之下,新供给经济学要理论联系实际地加以阐发。这里面它可能有新的一些挑战性的垄断因素带来的负面效应的问题,但你无法否定,已经在实践中感受到的,美国也好,中国也好,管理层迟迟不出手而继续观察发展的带出中小微企业共赢发展的可能性,至少实践中这已经给了我们深刻的印象。这是非常值得在新实体经济概念下,我们在新供给已经特别认可的非完全竞争假设下要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借这个机会谈这样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再次祝贺广宇这本很有份量的《新实体经济》的专著问世,之后会得到读者对书中信息的更好把握和广泛参与的讨论,大家应共同努力推进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新实体经济的发展。谢谢!

(文章来源:新供给经济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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