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金融科技跨境监管套利需引起各国高度重视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晓 北京报道
2018-11-17 12:07

金融科技给全球金融治理带来新挑战,尤其表现在数字鸿沟、监管跨境套利、风险外溢。如何应对?这需要倡导国际共识,加强国际监管协调。

11月17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和金融城联合主办的2018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分享了金融科技对全球金融治理的系统思考。

李东荣指出,金融科技在促进金融业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转型创造机遇,有助于全球普惠金融发展。

不过,作为尚处于发展成熟过程中的新兴模式,金融科技对全球金融治理带来的挑战亦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李东荣指出,首先是数字鸿沟挑战。当前,世界各国信息化建设水平不同,网络的终端普及率和居民的数字能力差异很明显,世界银行发布的《2016世界发展报告数据》显示,全球有近20亿人没有手机,近60%的人没有互联网连接,而且,各国国内的数字鸿沟可能与各国之间的差距是一样大的,数字鸿沟的存在将导致不同国家、不同群体从金融科技发展中获益的能力有所分化。其中受到的风险影响冲击则不容忽视。

二是监管套利挑战。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理念和制度环境有所不同,国情不同,金融风险判断和管控能力也存在差异,一些国家在金融发展优先的政策导向下,可能会引发监管竞次问题,在这个实践中,一些打着金融科技创新旗号的机构,从强监管国家地区迁往相对宽松的监管洼地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在我们国内则是已经被实践所证明的事实,从监管严的地方往相对监管宽松的地方转移。特别是在资本、技术、人才流动更加频繁和便捷的今天,金融科技跨境监管套利的问题需引起各国高度。

三是风险外溢挑战。随着全球各国金融市场开放性和金融基础设施联通性不断增加,金融科技可能带来业务风险、技术风险、网络风险的叠加效应,使得金融风险传染更快、波及面更广。而且风险外溢与数字鸿沟、监管套利三者还可能相互交织,形成更加复杂的风险结构,提高了金融风险全球治理的难度。

如何趋利避害,共同推动金融科技的正向价值?

李东荣表示,首先是倡导国际基本共识。近年国际社会对金融科技正在形成一些基本共识,首先金融科技应该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通过科技手段来提升金融服务的实效和普惠水平,将小微企业、三农、贫困人口以适当的方式纳入经济金融体系。其次,金融科技应该是负责任的创新,应该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促进金融机构尽职履责。金融科技应该是具备可持续性的创新,因为金融业是一个长周期的行业,金融科技的发展不能只关注于技术应用的短期效应,有一个新技术还没有经过比较稳定的测试就应用到实践中去,这种风险隐患是很大的。所以我们不能只关注技术应用的短期效应,而忽视的金融风险发生的滞后性。

二是促进各国的特色发展。各国应该从本国的国情出发,明确自身的优势、资源禀赋和目标诉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发展金融科技,不必盲目地追求所谓的颠覆式技术和模式创新。比如,在智能手机还不够普及并缺少高速移动网络的条件下,非洲肯尼亚通过手机短信来发展移动普惠金融服务。中国发挥市场规模和技术应用的优势,特别是我们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基础设施的优势,在发展移动支付、互联网借贷、在线供应链金融、金融进准扶贫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英国、新加坡等国家注重监管制度的创新,通过监管沙箱、创新加速器等方式,为该国的金融科技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三是加强国际监管协调。依托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平台,加强全球金融科技发展评估与风险监测,统筹的解决跨境监管竞次和监管套利的问题。同时,应该深化各国金融监管合作,探索建立针对金融科技的监管信息共享、风险联动应对、危机处置和制度安排,从而不断地提升各国金融科技监管能力和合作的水平。今年10月,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了八个金融科技议程,这个议程深入地分析了金融科技可能带来的机遇和潜在的风险,其中提出了很多务实可行的参考建议,我认为这项工作非常及时,也是很有意义的。

四是开展多元的交流合作。加强政产学研多层次的交流,鼓励各国具备条件的机构,按照市场化和可持续原则,通过建立联合实验室、合作研发中心等多种形式,拓宽各国之间金融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渠道。

五是推进国际标准建设。可以考虑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组织总体的框架下,以金融基础设施联通、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科技风险防控为切入点,通过现行国际标准等同采用、双多边标准互通互认、先进标准输出等多种方式,不断地提审各国金融科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缩小推广应用金融科技在各国之间存在的技术差异和标准差异。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