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扩围 蚂蚁金服等互金巨头或纳入

21世纪经济报道 辛继召 深圳报道
2018-11-28 07:00

像浙江蚂蚁金服此类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如经国务院金融委认定,也可能纳入名单实施特别监管。蚂蚁金服等既要受到金融控股公司办法的约束,又要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强监管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规则落地。

11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的监管框架在2010年的G20峰会敲定,用以解决2008年金融危机中开始引人注目的“大而不倒”问题。国际上对中国的系统性金融机构的划定为:11月16日,国际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的2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工农中建四大行继续入选;而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s)中,包括平安集团一家中资保险公司。

多位受访人士认为,除五大国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资产规模大、影响范围广的券商、保险机构,蚂蚁金服等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也可能纳入名单。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监管核心是限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也就是限制风险资产规模,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通过杠杆率要求限制其规模过大。

名单扩围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比此前市场预期扩围。

根据“一行两会”《意见》,“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包括四类:系统重要性银行业机构、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系统重要性保险业机构,以及国务院金融委认定的其他具有系统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今年11月发文认为,4家中资G-SIBs都拥有保险子公司,根据修订后的框架,保险子公司会并表计入考核,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中资机构系统重要性评分。2017年系统重要性排名位于31名至50名的银行中,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和招商银行6家银行入围,这些银行在未来可能将跻身G-SIBs名单。

曾刚表示,银保监会之前一直在做系统重要性银行、保险风险的监管,“一行两会”《意见》是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纳入到防范金融风险这一更大的范围来看,把原来集中在银行巴塞尔协议层面的监管扩展到整个金融层面,这是完善金融监管的重要举措。为防止带有系统性的风险出现,银行、保险、证券乃至大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都可能纳入这一监管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按照《意见》,此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名单比此前市场预计的有所扩大。5家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规模较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大、影响范围广的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都有可能纳入该名单。值得注意的是,像浙江蚂蚁金服此类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如经国务院金融委认定,也可能纳入名单实施特别监管。蚂蚁金服等既要受到金融控股公司办法的约束,又要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根据《意见》规定的两条标准统计:一是表内外资产总额,不低于监管部门统计的同口径上年末该行业总资产的75%;二是数量指标,即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参评机构数量分别不少于30家、10家和10家。

从银行业来看,截至2017年末,按照银监会原标准披露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银行共计16家:包括五大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北京银行和江苏银行,合计表内外资产总额159万亿元。这些银行均在截至2017年末的银行业资产252万亿元总资产75%的标准内。

对于最终名单,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指出,最终评估出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应符合实际情况,一方面避免遗漏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威胁的金融机构;另一方面避免过度扩大名单范围,造成金融机构监管负担过重。

限制规模

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主要是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方面。

根据《意见》,一行两会将在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之外,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此外,对高得分组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

曾刚表示,监管核心是限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也就是限制风险资产规模,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通过杠杆率要求限制其规模过大。

此前2014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全国13家银行被纳入,包括五大国有大行,8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除恒丰、浙商、渤海、广发外)要求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2016年,央行调查统计司发布了《关于开展系统重要性银行统计数据试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工农中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按照G-SIBs统计框架进行统计数据的试报和评估。

央行调查统计司课题组在今年一份名为《宏观审慎管理视角下系统重要性银行统计及应用研究》论文中指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反馈结果表明,G-SIBs统计框架对我国完善金融统计、加强数据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概言之,目前我国尚未专门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统计监测体系,现有的评估指标与G-SIBs统计指标体系相比,标准化程度、精细化程度以及报送频度远远不够,尚存在较大差距。

国际上,巴塞尔委员会2011年发布的G-SIBs评估体系分规模、关联性、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复杂性和跨境行为5个维度,共12项指标,每个维度权重比例为20%。经过多次修改,今年7月《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修订评估方法和更高损失吸收能力要求》发布,计算方法将于2021年实施。

不过,系统重要性金融监管具体规则仍需要等待监管落地。

曾刚认为,杠杆率、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标准,原则上应该不会高于G-SIBs等标准,最多会趋同,否则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编辑:曾芳,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zengfang@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