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10+1”区:从深圳共管到深圳主导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振 广州报道
2018-12-16 11:30

未来,深汕特别合作区将以深圳市一个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对深汕特别合作区进行顶层设计、资源配置、规划建设、管理运营。

设立7年之后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终成深圳的第“10+1”区(深圳10个区和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12月16日上午10点,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揭牌仪式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大楼举行。

此次揭牌也意味着合作区自此由深圳、汕尾两市共管,转为进入深圳全面主导的时代。

未来,合作区将以深圳市一个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对深汕特别合作区进行顶层设计、资源配置、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充分实现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目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待揭牌历经7年之久。最早于2011年2月18日,深汕特别合作区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正式设立,当年5月21日,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授牌,正式运作。直到2017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才下发《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由此开启。2018年2月,深圳市下发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的工作方案,调整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根据规划,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建设“四区一城”,即: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深圳产业拓展支撑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协作区,粤东振兴发展先行区和现代产业新城。

有分析认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无论是从城市的整体规划设计,到产业政策的制定和优质企业的引进,再到城市公共服务事业的建设,都是按照比照深圳、甚至高于深圳的标准。

12月18日,我国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日。而作为改革开放的标志性地点,深汕合作区此时正式揭开面纱,将在深圳改革开放新的历史阶段扮演重要角色。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