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回暖创投动作频繁 资金大鳄已盯上壳股、低价股

投资快报 孙宁
2018-12-19 00:30

近期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并购重组的政策,并购重组审核提速,沉寂多时的重组上市出现升温迹象,企业参与并购重组的热情提升,预计产业并购将会明显加速。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格外活跃,除了国资担当纾困主角之外,大型股权投资基金(PE/VC)也盯上了壳资源,创投公司已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入市抄底。目前鼓励并购重组的政策信号对市场利好。从市场反应来看,多只壳资源概念股已经提前反应。

并购重组回暖创投动作频繁

沉寂多时的重组上市出现升温迹象,企业参与并购重组的热情提升。2018年12月10日,新大洲A(000571)公告,鼎晖投资成为其间接第一大股东。同日华谊嘉信(300071)也公告,其控股股东刘伟欲将其部分股票和全部表决权转让、委托给开域集团,而开域集团的控股股东是大名鼎鼎的美国PE巨头KKR。更早之前的2018年11月7日,光洋股份(002708)也公告称,东方富海拟收购其控股权。消息发布后,这些上市公司均迎来了连续涨停,表现最好的光洋股份连续8个涨停板,市值直接翻倍。

除了鼎晖、KKR之外,还有东方富海成立并购基金买壳光洋股份,中信产业基金旗下资产欲借壳四通股份(603838)。不过,即便在纾困时代,壳资源的报价仍然不菲。

三年前九鼎投资入主中江地产(600053),并把PE业务装入上市公司,几乎打造出PE巨无霸。而在过去的短短一个多月,国际国内的PE巨头齐聚A股,又在二级市场掀起了一股波澜。

2018年上市公司“纾困时代”,今年10月的最后一天,证监会救市令下,再提鼓励资产重组。并购重组政策大松绑,沉寂多时的PE机构重新活跃于A股市场。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格外活跃,除了国资担当纾困主角之外,大型股权投资基金(PE/VC)也盯上了壳资源。

据了解,当前受到青睐的“壳”有4个特点,基本上都是市值20亿元左右,没有股权质押爆仓、债务压力小,没有未决诉讼的壳资源。但这个价格已经比2015年底的行情大幅下跌,当时最大壳公司市值达45亿元。

实际上,创投公司已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入市抄底。12月6日晚,鲁信创投公告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或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期权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

强势资金盯上壳股、低价股

近期优化并购重组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并购重组市场呈现出回暖迹象。并购重组受政策影响较大,2016年政策收紧之后,2017和2018年并购重组的案例大幅减少,目前鼓励并购重组的政策信号对市场利好。从市场反应来看,多只壳资源概念股已经提前反应。

在Wind借壳上市指数成份股票中,恒立实业(000622)“一枝独秀”,其从10月19日到11月13日的15个交易日内,13个交易日均涨停收盘,区间涨跌幅高达753.57%;德美化工(002054)从11月5日起开始涨停,11月5日-11月13日共收获6个涨停,区间涨幅达81.07%;南纺股份(600250)也在11月9日至11月13日的3个交易日内连续涨停收盘。

此外,一些ST/*ST股也接连涨停,如*ST天马(002122)、*ST凯迪(000939)、*ST工新(600701)连续5个涨停,*ST龙力(002604)、ST宏盛(600817)连续3个涨停,*ST圣莱(002473)、ST仰帆(600421)也收获了两个涨停。

在壳资源个股上涨的背景下,是并购重组双方在估值差异、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变化。一方面,2018年商誉减值风险仍然较高,尤其是传媒行业。但另一方面,A股市场整体估值处于历史较低水平,政策鼓励的同时,收购方与并购方估值差变大,信达证券观点认为,关注有实质性业务提升、业绩改善的并购重组标的。上市公司有望重回业绩高速增长的轨道,尤其是新兴行业、中小创板块增长更加值得期待。

创投公司迎重大利好

今年VC/PE的募资难早就不是秘密。根据投中研究院CVSource数据终端的统计,2017年中国VC/PE市场完成募集基金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创下了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但到了2018年,一级市场来了个跳水式的硬着陆。2018年第三季度募集基金规模骤降80%。

在募资处于寒冬之际,政策面却对创投行业吹起“暖风”。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对此,中国基金业协会在第一时间表示,国常会对创投缴税的政策是基金行业顶层制度安排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特别是,会议指出,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基金可做为核算单位,而不仅是按单一项目计税,明确基金收入性质是股息、红利和项目转让收益,而不是经营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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