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引入战投河南高创 降低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隆华科技引入战投河南高创 降低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隆华科技(300263)12月19日晚公告称,为了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降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卫、李明强拟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转让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高创”),转让完成后河南高创持有公司5.46%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根据公告,河南高创成立于2001年,是河南省首批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创投机构,其控股股东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政策性投资机构,财政厅全额持有资本金,注册资本300亿元,河南高创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有意与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故上市公司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引入该企业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具体方式为李明卫、李明强分别向河南高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转让价格为4元/股,总计2亿元。
转让后,隆华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合计持有公司2.8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2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此前的10月18日,基于同样的目的,隆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李占强、李明卫、李明强以4元/股价格拟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分别转让给杭州艺阳、杭州中策、世诚科技,转让完成后杭州艺阳、杭州中策、世诚科技分别持有公司5000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5.49%。
中国重工拟向控股股东出售亏损海工板块资产
中国重工(601989)12月19日晚间公告,为避免海工业务持续低迷对公司整体效益的负面影响,中国重工拟向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出售中国重工下属涉及海工业务的子公司山造重工53.01%股权和青岛武船67%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股权”)。
根据公告,拟出售的标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为-11.89亿元,在中国重工豁免标的公司所欠部分债务(于本次转让基准日金额为11.89亿元)以及中船重工集团确保标的公司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清偿所欠剩余非经营性债务(于本次转让基准日金额为18.95亿元)的基础上,标的股权以零对价转让予中船重工集团。
近年来,国际油价持续多年低位运行,受此影响,海工装备运营市场持续低迷,导致海工装备制造企业在手的海工平台订单频遭弃单、改单,尽管2018年油价较之以往有所回升,但海工装备运营市场仍处于低迷状态。
行业整体低迷令得公司海工板块连续多年亏损,本次交易中两家涉及海工业务的标的公司亏损严重,山造重工过去两年又一期的净利润合计为-16.52亿元,青岛武船过去两年又一期的净利润合计为-9.65亿元。给中国重工整体效益带来一定拖累。公告称,本次中国重工拟转让两家标的公司股权,将终止标的公司海工业务持续亏损对公司效益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
上海莱士:控股股东或被动减持1.8%股份
自复牌以来一路跌停的上海莱士(002252)12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由于质押股票股价低于平仓线且未能履行补仓义务而构成违约,公司控股股东莱士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士中国”)存在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
上海莱士表示,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莱士中国函告,获悉莱士中国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的公司股票8964万股因股价低于平仓线且未能履行补仓义务而构成违约。鉴于前述情况,如莱士中国与平安信托未能在近期达成一致,平安信托将有权对质押的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可能导致莱士中国被动减持。
公告显示,如发生上述情形,莱士中国的质权人平安信托拟通过上述质押股票的托管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针对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3个交易日(针对大宗交易方式)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海莱士股份不超过8964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8%)。
自12月7日复牌后,上海莱士一路跌停,截至12月19日收盘,公司股价已经连续9个“一”字跌停,收于7.5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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