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投服中心出手 ,硅谷天堂定增股东矛盾化解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谷枫 北京报道
2018-12-28 18:22

新三板私募机构2015年高估值定增引发的投资者矛盾,在今日迎来一个妥善解决的样本。

12月28日晚间,硅谷天堂(833044)公告表示,经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介入并开展股东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该事项得到实质推进。大部分定增股东与定增前在册股东已就调解事项达成共识,确定了统一的调解方案和送股比例。

可以说,硅谷天堂由2015年定增所引发的投资者调解问题已经初步得到解决。而这一案例也为其他面临同样问题的公司和机构提供了一条可行的问题解决路径。

2015年高估值定增

根据硅谷天堂公布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2015年10月,硅谷天堂以每股30元的价格,实际募资30.71亿元。

定向增发完成后,2016年4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部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又实施了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经过转增、分红后,该批定增投资者的实际成本为9.92元/股。

截至2018年12月28日,采用集合竞价交易的硅谷天堂股价为1.0元每股。可以看出,定增投资者的持股成本价同目前的市价间仍有较大差距。

在公告中,硅谷天堂也指出,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进行了一次股票发行。

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表现低迷,让参与此次股票发行的定增股东承受了较大压力。

一位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从当时市场情况来看,与其他机构比较,硅谷天堂定增估值不算高,但这几年市场情况出现了非常大的变化,如果以目前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热度来看,当时定增的估值应该还是比较高的。” 

此外,由于部分定增投资者一时间很难接受定增浮亏过大,一些投资者同硅谷天堂之间发生矛盾。因此如何处理这些定增投资者的问题成为硅谷天堂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

寻求解决之道

记者从投资者和硅谷天堂处均了解到,双方一直在寻求解决的方式。在今日的公告里,硅谷天堂方面也表示:“公司一直在探讨、寻找合法依规的可行办法,尽最大努力降低2015年定增股东的持股成本。”

硅谷天堂管理层先后研究提出过多套方案,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以实施。最终2018年7月11日,硅谷天堂在复牌公告中表示找寻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具体为,由公司定增前股东无偿让渡一定比例股票给2015年定增股东,以降低后者的持股成本,并借助中立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调解机制推进股份让渡事宜(具体详见《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这一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如能顺利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达到双赢的效果。定增前股东未来的退出需要借助资本市场的活跃度及公司未来的资本运作,而短期的利益让渡不但能降低2015年通过定增买入的投资者的持股成本,同时可以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扫除障碍。”一位北京地区资深的新三板投资者认为。

已有 72.83%比例投资者签署协议

硅谷天堂定增股东问题的处理能够快速推进,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介入是关键因素。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正式开展股东调解工作。

目前双方股东已就调解事项达成共识,确定了统一的调解方案和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认购数量占到2015年股票发行数量约72.83%的定增股东已经签署调解协议。其他定增股东尚未作出是否签署的决定或尚未完成内部审批流程。

记者了解到,硅谷天堂也在公告中提示,因调解事项涉及环节多,耗时长,各方投入时间精力大,依据相关进程安排,定增前在册股东要求定增股东于2019年1月18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调解协议的签署,以便相关机构启动实施下一步程序。若截止到2019年1月18日定增股东仍未签署调解协议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获赠股份的权利。

示范价值几何

不仅是硅谷天堂,包括中科招商(832168.摘牌),信中利(833858)等多家新三板挂牌或者曾经在新三板挂牌的PE机构,都面临2015年前后以较高估值引入投资者所造成的后续影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这些机构自2016年以来多方试图化解这一问题,但诸多方案的可行性均不强。

例如有的机构曾经提出,“以公司为主体对参与定增的这部分股东进行送股从而降低估值”的方式。但鉴于目前证券法规定公司股东需同股同权以保证股东的公平性,因此这一方案无法继续。

除上述问题外,从定增股东的层面也提出过诸如让公司以一定价格回购股份的诉求,但在缺乏政策依据和市场非常低迷的情况下,无法完成定价和定量的工作也让这一选择告吹。

这种背景下,若要改善公司流动性并同时解决股东们面临的问题,只能在存量股东层面设计解决方案,不能以公司作为解决主体。

因此,此次硅谷天堂抛出以定增前在册股东和定增股东作为解决的双方或对于其他私募机构化解这类问题提供了一定的思路。

 

(编辑: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