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秘鲁第23天:中国驻秘鲁使馆——外交服务“带路”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忆宁 秘鲁报道
2018-12-29 09:41

经过中国驻秘鲁大使馆锲而不舍的努力,秘鲁政府于2017年9月修改了相关法律。中铝秘鲁矿业公司董事长栾书伟对我说,特罗莫克铜矿的计提税因此减少了3亿多美元。中国五矿拉斯邦巴斯铜矿计提税减少数额更大。

在秘鲁采访期间,好几家中资企业老总多次对我谈到中国驻秘鲁贾桂德大使,说到中资企业在秘鲁投资遇到实际问题时他所提供的帮助。中资企业在秘鲁遇到了什么问题呢?主要涉及到“关联企业”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所有在秘国有企业重大利益的问题。

首先是市场准入。在秘鲁,当某个项目展开竞标时,由于秘鲁政府视所有中国国有企业为关联公司,只能有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参与投标;其二,除了竞投标项目只允许一家中国国有企业进入外,金融机构进入秘鲁市场同样如此。中国几大商业国有银行秘鲁只允许了中国工商银行进入;最后是纳税标准。如果中国企业在秘鲁市场向中国金融机构贷款,正常情况下贷款利息预提税率为4.99%,但由于视中国国有企业为关联企业,秘鲁税务当局按30%征税。例如投资上百亿美元的五矿(拉斯邦巴斯铜矿)以及中铝秘鲁矿业公司(特罗莫克铜矿)等企业分别向中国金融机构融资,都受到上述法律规定的困扰,每家企业均涉及计提税金额数亿美元。

今天在中国驻秘鲁大使官邸采访贾桂德大使,他是一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外交官,其专业领域涵盖国际法、国际经济法与环境法,曾任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

当我提出如何认识“关联企业”的问题时,贾大使认为,其核心是如何认识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运作方式和市场主体地位的问题,关系重大。首先它涉及到中国国有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能否以平等身份进入秘鲁市场,同时还涉及到中国企业投资秘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他说:“对关联企业征收超高税,立法的本意是避免和惩罚关联企业进行内部交易、转移利润,所以要解决问题,必须对症下药。”

贾桂德大使在秘鲁工作三年半期间,深入中资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包括去超高海拔矿区做实地调研。此外,他开通所有外交渠道,与秘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沟通,包括财政部、能矿部、外交部、国会、总理、总统等,反复做解释说明工作。除从双边关系大局的角度做工作外,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以及多个案例说明,中国的国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之间早已是充分的市场竞争关系,并不存在利益相互输送的问题,不能视为关联企业。

经过中国驻秘鲁大使馆锲而不舍的努力,秘鲁政府于2017年9月修改了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不再因为企业同受一国政府控制而视之为关联企业。中铝秘鲁矿业公司董事长栾书伟对我说,特罗莫克铜矿的计提税因此减少了3亿多美元。中国五矿拉斯邦巴斯铜矿计提税减少数额更大。

随着废除关联企业的法律规定出台,中国金融机构进入秘鲁市场的相关法律也得到修正。除中国工商银行进入秘鲁之外,秘鲁总统在访问中国期间已经作出明确表态:“欢迎中国银行到秘鲁设立分行”。目前中国银行在秘鲁设立分行的工作进展顺利。此外,限制不同国有企业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禁令也被解除。

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个的成果,但推动秘鲁修改法律的过程并不简单。虽然只是一个个法律条文的概括性修改,中国驻秘鲁使馆却在其中做了细致的工作,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这是一个中国外交转型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

今天对贾大使的专访前后持续共三个小时,话题广泛、框架鲜明、逻辑清晰,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贾大使就秘鲁的历史文明、多元文化、秘鲁国情、中秘经贸关系现状及发展前景做了阐述,特别是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延伸到拉美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全方位地阐述了目前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编辑:董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