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银行众股东“祸不单行”
近期,深圳法院已接受南粤银行第二大股东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的破产清算申请。金立于2017年从原股东手中受让南粤银行9.3%股权,并将这部分股权全部质押给了江苏信托。同时,这部分股权也被多个法院轮候冻结。祸不单行的是,南粤银行身陷债务危机的股东并不止金立一个,南粤银行第一大股东新光控股也深陷困境。据了解,新光控股已经多次曝出多只债券违约。
对此,银行或恐成股东的“提款机”,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一些公司持股银行,将银行变成提款机,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情况下,当这些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出现亏损时,会对银行带来致命的影响,严重的可能会损伤银行的健康肌体。近年来,南粤银行资产质量承压。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末,南粤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6%、1.76%、1.87%、1.67%。2018年三季报显示,南粤银行不良资产余额已达到约17.88亿元,不良贷款率较年初有所上涨,为1.78%。
第二大股东金立申请破产
随着金立事件的发酵,与金立相关的大部分企业都受到了波及。其中,南粤银行第二大股东正是金立。
根据南粤银行2017年年报,2017年6月,该行原股东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近7亿股股权全部转让给金立,占总股本比例为9.3%,股权转让价格为1.74元/股。2017年底前,南粤银行已在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东名册备案的变更登记;同时,该行内部已完成相应的股东名册及章程变更;变更后,金立成为南粤银行第二大股东。受让后,金立将这部分股权全部质押,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2017年8月24日,金立将南粤银行近7亿股质押给了江苏信托,目前这笔股权出质状态仍显示有效;股权除质押外,金立持有的这部分南粤银行股权也被司法轮候冻结。
2018年5月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编号为(2018)粤1971财保18号执行裁定书显示,金立持有的南粤银行9.3%股权自2018年5月4日冻结,冻结期限至2021年5月3日。另外,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也对金立持有的南粤银行9.3%股权执行冻结。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7年末,金立与南粤银行发生关联交易,交易类型为债券投资,2017年末余额为2亿元人民币。
2018年5月3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南粤银行第一直属支行因与被申请人金立、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刘立荣、何大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8年5月3日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多个银行存款、股权、土地、房产,涉及查封、冻结财产限于2亿元范围内。值得一提的是,南粤银行请求冻结的资产中,包括金立持有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权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第一大股东新光控股身陷债务危机
南粤银行身陷债务危机的股东并不止金立一个,南粤银行第一大股东新光控股也深陷困境。南粤银行2017年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底,新光控股持有该行13亿股,占总股本比例17.28%,位列该行第一大股东。新光控股已经多次曝出债券违约,近期该公司发行的一只短期融资债券触发交叉违约而提前到期。
“18新光控股CP001”应于2018年11月21日到期兑付,截至2018年11月21日,新光控股未能提供增信措施且未能按照约定足额偿付本息,构成违约。该期债券发行总额7.1亿元,债券利率7.5%。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浙商银行,目前新光控股主体评级为C。事实上,新光控股已经多次曝出债券违约。11月26日午间,新光圆成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新光控股多只债券未按期兑付,包括“16新光债”、“15新光02”、“17新光控股CP002”、“18新光控股CP001”、“11新光债”等。
据报道,媒体就南粤银行两大股东自身问题是否会对该行造成影响采访了该行相关工作人员,记者得到的答复是股东只是财务投资,不参与经营。
不过,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研究员游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大股东出现这种情况短期内对南粤银行日常经营不会带来显著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对银行的影响还是挺大的。
“银行股权的变更势必会影响到银行的管理层人员的组成结构。”游春指出,日常经营管理当中肯定也会受到股东变迁带来的影响。
防止银行成股东“提款机”
天眼查信息显示,金立所持有价值69949.7269万元的南粤银行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9日被冻结,冻结期限至2021年12月18日。
记者注意到,刘立荣曾对外表示,在功能机时代,金立盈利能力是比较好的。而转型做智能手机后,从2013年开始以来就一直在亏损,费用大,产出不大,持续负现金流,一直通过银行输血。
游春指出,即使2013年以后出现负的现金流,银行可能也会出于其他因素对其给予支持,比如是当地龙头企业、大型企业等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3月9日,原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两个配套文件。
业内人士分析,这是防止股东把银行变成自己的“提款机”。
游春表示,正常是不会发生银行股东将银行变成“提款机”的情况,因为银行的经营是独立的,与股东的经营之间是有隔离的,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说银行的股东真的从银行拿了关联贷款,当股东经营状况不好、出现亏损时,必然会给银行带来显著影响。”游春进一步分析,本金和利息还不上,银行的不良率就会上升,银行的利润、经营成果也会受到损害。
而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一些公司持股银行,将银行变成提款机,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情况下,当这些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出现亏损时,会对银行带来致命的影响,严重的可能会损伤银行的健康肌体。
近年来,南粤银行资产质量承压。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末,南粤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6.7亿元、12.35亿元、15.09亿元、15.0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6%、1.76%、1.87%、1.67%。
2018年三季报显示,南粤银行不良资产余额已达到约17.88亿元,不良贷款率较年初有所上涨,为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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