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稳就业新政创“新高”:企业不裁员失业保险费可返还70%
湖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一项政策引人注目:企业不裁员,失业保险费可以返还70%。而近期已发布促进就业新政的各个省市,对于不裁员或少员的参保企业,都只是返还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据湖北省政府官网消息,湖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一项政策引人注目:企业不裁员,失业保险费可以返还70%。
而近期已发布促进就业新政的各个省市,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都是返还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企业不裁员失业保险费返还70%
据介绍,湖北早在2012年就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把稳岗补贴列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而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稳岗补贴”支持力度,规定:对不裁员或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清单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商务部门确定的受影响外贸参保企业少裁员的可返还60%;对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50%;对参保职工1000人以内的企业可放宽条件、简化程序,返还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在补缴欠费后,符合条件并申请的,可发放稳岗补贴。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最高300万
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还规定,湖北省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对小微企业12个月内新招用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编辑: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