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新风向, 坚持循序渐进对外开放

21世纪经济报道 赵正
2019-01-12 07:00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伴随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对外开放政策的推动,中国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稳步前行。

飞笛研究员/赵正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伴随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对外开放政策的推动,中国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稳步前行。

2018年有诸多大事发生: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我国将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5月,从银行到证券到保险,开放政策不断落地,外资进入中国市场门槛显著改善;6月1日A股正式入摩。

这些都表明,当前中国正稳健推进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回顾历史,我国金融开放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破冰期:1978-1993年

金融开放初始阶段,外资进入中国速度加快,经济特区迎来快速发展。中国企业利用海外市场发债或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开始走出国门。

起步期:1994-2001年

1994年汇率改革,1999年取消设立外资银行的区域限制,保险业开始引进海外投资者。

推进期:2002-2016年

2001年加入WTO,QFII、QDII、RQFII、RQDII制度陆续实施,811汇改及SDR入篮,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陆续推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进入全面开放时代。

加速期:2017-至今

金融与实体去杠杆,金融监管和金融开放同时加强,降低外资进入门槛,充分发挥国际资本市场配置功能。

金融行业的对外开放,能够提升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对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促进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完善丰富国内金融市场产品,更为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推动国内金融体系制度的建设。

引进来和走出去

对外开放其实可以理解为两个方向:一个是“引进来”,另一个是“走出去”。

外商直接投资是国外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的直接投资行为,是资金“引进来”的行为。从图表可以看出,我国外商直接投资早期快速扩张,近几年增速开始放缓,总体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见图1)

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是境内投资者直接向境外金融企业的投资,体现我国金融对外开放“走出去”的情况。以金融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金额为例,总体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其中银行业投资份额最高,保险及证券作为有效补充。(见图2)

横向对比仍有发展空间

通过宏观数据的展现,纵向来看,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程度稳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成果令人瞩目。若横向来看,我国的金融开放渠道仍然单一,相比发达经济体,我国的金融开放仍有待改善。

以典型的证券市场为例,虽然我国陆续通过沪港通、QFII、B股、A股入摩等政策,但A股整体外国投资者占比仍然较低,与发达国家市场相比,多样化程度仍有发展空间。

在美国股票市场,约75%以上的成交量来自境外投资者。而在日本股权投资者中,2018年境外投资者比例达到30.2%,超过金融机构的28.6%以及商业公司的21.8%;以交易量指标为例,日本市场境外投资者购买和出售的比例从90年的15%,迅速超过70%。(见图3、4、5)

作为股票市场主体的上市公司,由于公司股权结构、上市申请审批等因素,我国A股主要是以境内企业为主,仅122家为外资公司,但业务开展主要以国内为主。而美国市场则拥有很多全球知名公司,其中就有我国的阿里巴巴、百度等企业,美国标普500指数也有30家注册地在境外的公司。(见图6)

因此,我国金融行业对外开放在过去有序推进,成果显著,与国际发达经济体相比,仍有发展空间。但是同样需要注意,资本以逐利为目的,新兴市场的稀缺性,势必会引发外来资本对本土金融的冲击,因此,开放宜循序渐进。

坚持对外开放,节奏循序渐进

金融开放的过程实际上是引入竞争,虽然竞争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如果国内金融机构处于劣势,那么开放市场引入外来竞争,可能使国内金融机构产生恶性竞争,反而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

以上世纪80年代美国要求日本金融开放为例,美国借日元离岸市场大规模吸引日本企业境外发债,分流日本境内机构贷款业务,引发日本金融机构陷入价格战,叠加央行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最终导致日本陷入“失去的20年”。而这一策略,也被美国屡次复制,多次导致新兴经济体的金融危机。

因此,开放与改革需要同步进行,补短板、严监管,不同机构、市场的开放相互配合,有序推进,从而让金融行业能够有效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