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之劫”余波在 诺亚财富被指风控形同虚设

投资快报 萧峰
2019-01-23 00:30

“钱没拿回来就回不了家。”年过半百的王月霞(化名)因投资歌斐创世优选一号基金“失利”,被丈夫赶出家门。据报道,至今流落在外的王月霞,在近日与记者的电话沟通中谈及此事,数度哽咽。

初见王月霞,是在诺亚财富“照片门”事件主角——韩庆国于2018年12月21日主持召开的歌斐辉山基金投资人维权事件说明会上。说明会上的王月霞,形容枯槁,红色毛衣印衬下脸色阴郁,自称把夫妻俩80万元养老钱和向弟妹借的20万元都投进了“踩雷”辉山乳业的基金产品,被提问时显得有些答非所问,眼泪总在干瘪的眼眶中打转。

依据公开资料,与王月霞同样“不幸”的投资人有225名,其中约有40名投资人向诺亚财富维权,认为诺亚财富“踩雷”辉山乳业之后一直试图“用一个谎言在掩盖另一个谎言”,并质疑其风控缺失、销售违规、合同欺诈,要求撤销合同、返本付息。

对此,诺亚财富方面对记者强调,公司始终坚持“不刚兑不代表不负责”,未来公司将继续履行职责、尽全力为投资人创造价值。对于任何遭遇金融市场变动,出现风险事件的产品,公司均依法全力推进。诺亚财富方面还指出,对于任何恶意发布关于本司及辉山项目不实信息者,公司将采取法律行动,并保留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

风控形同虚设?

事件起因是辉山乳业被做空机构浑水狙击,导致诺亚财富全资子公司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歌斐资产”)两只对应基金——“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基金”兑付逾期。

资料显示,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基金是歌斐资产就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下称“辉山集团”)和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辉山中国”)之间的“应收账款债权”而形成的基金,金额5亿元,投资人为225名,辉山集团实际控制人杨凯对基金的全部义务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韩庆国所在的江苏佳禾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佳禾食品”)出资1000万元。

据天眼查信息,辉山集团与辉山中国是关联公司,杨凯即是辉山集团的法人、董事长,同时还是辉山中国的法人、执行董事。另据江苏证监局第[2018]4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两只基金基础资产系辉山集团对辉山中国的借款债权。

因此,投资人质疑歌斐资产在事前尽调“走过场”、风控措施缺失。依据佳禾食品2017年9月15日向江苏证监局提供的一份关于诺亚财富(歌斐资产)汪静波、赵义录音的说明文件,赵义在2017年7月24日上午的讲话中谈到“这个产品(辉山乳业项目),我们拿到的利润只有500万元,如果做尽职调查、风险控制,所需的成本就有400多万元,所以只能引用第三方的数据及报告……”。

佳禾食品代理人韩庆国从证监会摘抄到的,关于江苏证监局对歌斐资产负责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基金尽调的蒋某的询问笔录显示:

2016年1月,歌斐资产创新业务部投资总监吴某引入该项目,并安排团队的同事开展尽调,收集相关资料(基础证照、基本工商信息、审计报告等),于1月中旬首次现场尽调,与辉山乳业葛坤进行访谈,考察企业,走访当地的供应商。2016年2月下旬,歌斐资产高层彭某与辉山乳业杨凯、葛坤会谈。当年2月底形成完整的项目尽调报告以及PPT版本,包括项目概况、行业分析、初步结论等,供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项目通过后就启动产品法律文本准备及募集流程,2016年3月31日产品成立。

询问笔录显示,当被问及在现场尽调时,有无看过辉山集团的账务处理,蒋某回答说,“没有,我们查看了《借款协议》和划款凭证。”当被问及公司关于尽调有无相关制度时,蒋某回答说,没有强制的尽调制度。我司会根据私募产品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尽调(FDD)或法律尽调。考虑到辉山乳业是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信息是公开信息,且审计师是四大所,常规认为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所以该项目未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尽调。

为什么不聘请第三方尽调?韩庆国认为,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因为第三方尽调可能会基于真实情况写一个真实报告,一旦真实报告出来以后,这个产品就做不了了”。

记者了解到,私募产品要出尽调报告,但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第三方尽调报告。国内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牧云(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国内整个财富管理乱象丛生,前期尽调也流于形式。如果是两个关联企业之间的纯粹资金往来而形成的借款债权风险是很大的,很容易出现造假、舞弊等虚假成分。

此外,江苏证监局对歌斐资产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也明确指出,歌斐资产未对尽职调查中收集的辉山中国合并会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仔细审阅,未发现报表中部分数据勾稽关系的明显错误;未对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关公司股权结构图进行仔细审阅,未发现图中辉山集团的股权结构与实际不符。

销售涉嫌违规

同时,投资人还直指诺亚正行销售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基金过程中涉嫌违规:诱导销售、先打款后签合同、向风险不匹配投资人销售,部分理财师向投资人口头表示,“杨凯个人资产足以覆盖这5个亿,你放心好了,没问题的”。

“先给钱再签合同,我的钱打完以后过了两天才到的当地诺亚公司,理财师让我在格式合同多处签了字,签完后我就把合同拿回来了。”投资人陈芸(化名)在2018年12月21日举行的歌斐辉山基金投资人维权事件说明会上表示。

据报道,记者在说明会现场了解到,二十多位投资人(包括代理人,统称为投资人)中,有一半举手示意是先打款后签的合同。有部分投资人表示,之前都是这么操作的。陈芸表,“2017年以前是这样的,我们打完款以后,到当地的诺亚公司,然后理财师把格式合同给我们签,2018年不清楚。”

那么,投资人为何在没看合同的情况下就先将款项打给基金销售方呢?韩庆国表示,当时理财师上门推荐时用了“饥饿营销法”,说分给他的额度非常少,要在一两天的时间内把钱款打过去。“我们公司之前买过诺亚的理财产品,当时对诺亚是比较认可的,再加上理财师的饥饿营销,于是就签了。”韩庆国称。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上述说明会现场,还有两位是第一次购买基金产品的投资人,他们也是先打款后签的合同,王月霞就是其中之一。

对此,私募基金管理人毕研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可以作为一个直接证据,可以追究基金销售方的责任,基金销售方涉嫌违规,把风险不匹配产品销售给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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