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发文刺激汽车消费! 新能源车、二手车、农村汽车消费利好来袭
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 3.5 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
1月2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十部门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方案提出,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此前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中,汽车消费下降2.4%,其中该数据在12月的降幅为8.5%,刺激汽车消费成为新年活跃消费市场的重要举措。
文件提到六个方面的举措刺激汽车消费, 第一,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按规定放开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对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著的地方,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其二,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
其三,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 3.5 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
其四,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在评估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 6 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政策效果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其五,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严防限迁政策出现回潮。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
其六,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已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更好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
2018年,对于汽车行业从业人士来说,他们已充分感受到汽车消费放缓的寒意。有汽车企业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018年二季度开始,车企就明显感到了寒意,年底大家都普遍认同车市进入寒冬,2018年完成年度目标的车企屈指可数。对于新刺激政策,也让他们对2019年的市场增加了乐观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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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