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划归国有大行序列:未改局级行政级别 监管要求尽快实施内评法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黄斌 北京
2019-02-14 22:49

2月14日,有媒体报道称,邮储银行已划归至银保监会国有大行,国内商业银行迎来“工农中建交邮”国有六大行时代。

2月14日,有媒体报道称,邮储银行已划归至银保监会国有大行,国内商业银行迎来“工农中建交邮”国有六大行时代。

“去年三月份银、保监会合并,内设机构进行调整的时候,相关的职能也有所调整;邮储银行原本在政策银行监管部,后来调到大型银行监管部。”14日晚间,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董希淼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对邮储银行而言,此举可让邮储银行与监管部门“沟通更顺一些”,并强化其商业银行色彩。

在此次调整之前,尽管邮储银行对接政策银行监管部,但邮储银行并非政策性银行,在监管统计口径中亦单列处理;政策性银行仅包括国开行、进出口行和农发行三家。

由于国有五大行均为副部级单位,此次调整,是否会提升邮储银行的行政级别,颇受市场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邮储银行内部人士处获悉,此次调整并未改变邮储银行的行政级别,“(母公司)邮政集团公司副部,我们比它低一级,就是局级。”

该人士还透露,监管部门调整后,邮储银行迎来了与国有大行相同的监管要求,重要举措之一是实施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是一套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方法,主要用于科学计量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006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Ⅱ,允许商业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IRB)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2016年3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降低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差异性——限制内部模型方法的运用》(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修订内部评级法框架的总体思路和核心内容。

中国的实践则从2013年正式开始。

2013年初,《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允许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要求。2013年中,为了确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审慎性,银监会于近期制定发布了包括《关于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补充监管要求》(以下简称《补充监管要求》)等在内的多个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

“五大行都已经实施了,监管要求我们加快。这也是好事,本来我们也在准备,现在更重视了。”该人士说。

(编辑:周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