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勋精密螺丝(浙江)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建筑五金件、汽车高强度精密紧固件等器具的公司,生产中会产生废酸液及污泥,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但宝勋公司却打起了歪主意。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1071吨酸洗污泥通过伪造有关国家机关、公司印章,制作虚假公文、证件,被层层转包排入长江。仅2017年5月22日一天,62.88吨酸洗污泥就被倾倒在安徽省铜陵市经开区长江堤坝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2018年9月28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宝勋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一千万元。12人被判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0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以及这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亮剑环境犯罪 守护蓝天碧水”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司法实践中,对发生在长江经济带十一省(直辖市)的跨省(直辖市)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介绍,针对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目前已侦破刑事案件4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26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77起重大案件全部成功告破。
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可谓全面升级。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
当前环境执法工作形势比较严峻,一些行为人拒不配合执法检查、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故意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形时有发生。
《纪要》规定,因此对于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行为,由于有关部门查处或者其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情形,可以污染环境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大气污染是人民群众感受最为直接、反应最为强烈的环境问题。但是,由于大气污染物流动性大、稀释速度快等原因,提取固定证据困难,给查处此类犯罪带来较大实际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介绍,根据司法解释和《纪要》的规定,对大气污染犯罪的惩治,具体可以考虑从两方面着力:
一是加大对以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的惩治力度。
从实践看,一些企业采取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以逃避监管。鉴此,司法解释作出专门规定,将“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规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
“实践证明,该项规定对于解决查办大气污染犯罪取证难的实际问题,提高打击大气污染犯罪的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将上述规定进一步执行好、落实好。”周加海说。
二是加大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规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的惩治力度。
《纪要》明确规定,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适用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主营生产化工原料碳酸钡,生产产生的废渣有氮渣和钡渣。氮渣属一般废弃物,钡渣属危险废物。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宏泰公司生产的钡渣慢慢很难处理,公司负责人想出了一个办法:通过在车箱底部垫钡渣等方式在氮渣内掺入钡渣倾倒在氮渣堆场。
而面对检查,宏泰公司称这是在运输、贮存、利用钡渣,并不承认是在排放、倾倒、处置。这也是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普遍难题。
对此,《纪要》规定,应该从其行为方式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或者行业操作规范、污染物是否与外环境接触、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或者危害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名为运输、贮存、利用,实为排放、倾倒、处置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将没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长期贮存、搁置,放任危险废物或者其有毒有害成分大量扬散、流失、泄漏、挥发,污染环境的。
从司法实践看,污染环境类犯罪中,涉危险废物的案件占比很高。原因之一是“两高”司法解释细化了涉危险废物犯罪的相关规定,明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犯罪,认定标准简单清晰。
但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即对危险废物如何认定,是否所有的固体废物都要通过鉴别来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各方容易产生分歧。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介绍,对此,《纪要》明确,对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如果来源和相应特征明确,司法人员根据自身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认定难度不大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据名录直接认定。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
对于来源和相应特征不明确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等出具书面意见,司法机关可以结合书面意见综合判断后,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对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认定意见的情形,《纪要》还分不同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有效解决了环境污染刑事司法审判中危险废物认定的难题。
发布会披露,据统计,2017年、2018年人民法院新收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344件、2409件,审结2258件、220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