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被代言”两年?刘德华起诉这家公司侵犯肖像权索赔20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1视频
2019-02-26 12:19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刘德华告了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他的同意和授权,在该公司销售的净水器上用了他的肖像和签名。
此次庭审,刘德华的两位诉讼代理人分处北京、深圳,被告浙江某科技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位于浙江宁波。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网上诉讼平台,通过三地互联在线审理该案。
原告诉称,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原告及其经纪公司陆续发现被告在其净水器相关产品及包装盒上使用原告的肖像和签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被告辩称,他们是通过第三方公司合法取得的涉案图片使用权,并没有侵犯原告的权利。即便被告行为构成了侵权,但原告也并未出现损失,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目前,原告方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1万元。
(作者:21视频 编辑:王英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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