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保险”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 增强风险保障功能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政府工作报告十余次提及提高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相关的内容,并强调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此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首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府工作报告表示,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所谓长期护理险制度,即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下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明确15地作为试点单位,标志着国家层面推进全民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启动。
比如,泰康保险在15个国家试点中,服务8个地市。以泰康保险独家经办的荆门市为例,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245.89万人,评定通过5869人,通过但未办理长护险入住的876人,社会需求可见一斑。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始终关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且今年又提交了相关提案。对于目前试点情况,她表示,“我国正在15个城市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使已经享受待遇的参保失能老人得到了质量较高的专业服务,老人与家属都明显感觉到护理费用支出减少,大大减轻了家庭的后顾之忧,具有强烈的获得感。”
不仅如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指出,“长期护理保险有效需求的增加带动了老年护理服务市场的形成,带动了相关老龄产业的快速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在扩大劳动力需求、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市场竞争、细化社会分工、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不过,“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为直接从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中划拨,没有体现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筹集会受各地医保基金运行和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运行情况的影响,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这不仅意味着基金安全问题本身需要高度关注,更说明长期护理保险需要尽快转变筹资方式、探寻新的资金来源。”孙洁坦言。
为此,孙洁建议,“在筹资方面,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划拨应该来源于缴费阶段资金的划转,而不是结余阶段基金的划拨,避免受基金运行稳定状况和结余规模的影响;应该来自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划转,而不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以保障资金来源的持续、稳定。同时,个人适当承担缴费责任和一定自费比例。”
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
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提高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相关的内容。比如,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等。
此外,政府工作报告表示,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北京工商大学保险专业副主任宋占军表示,在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的过程中,保险业要坚持回归保障的发展思路,积极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表示,未来,保险业要进一步针对个人、企业等面临的风险保障短板,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风险保障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国计民生。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保险业提供保险金额6897.04万亿元,同比增长66.23%。其中,产险公司保险金额5777.37万亿元,增长90.65%;人身险公司当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1119.67万亿元,增长0.10%。 (编辑:李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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