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央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建议:制定《存款保险法》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奇 北京报道
2019-03-07 19:28

建立金融机构有序处置机制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役的重要环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玉玲建议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开展金融机构处置工作,并在《存款保险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存款保险法》,尽快形成明确的有序处置制度框架。

具体而言,首先,有必要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充分的信息获取权、对银行进行风险监测,确保其全面并持续获得反映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的内控和监管信息,及时识别问题和风险,在问题出现早期对银行采取风险控制和纠正措施。

其次,如果早期纠正无法降低问题银行的风险状况,该机构仍然面临倒闭风险且需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应当由存款保险机构担任接管组织。在遵循基金使用成本最小化原则的前提下,存款保险机构可及时制定处置方案,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对问题银行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的处置。

最后,如果采取风险处置措施后,问题银行仍无救活的可能,则应进入司法破产清算,由存款保险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存款保险机构依法履行偿付存款的义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参与银行破产程序,分配银行的破产财产,最小化存款保险基金的损失。

另外,王玉玲建议,在《存款保险法》中规定,设立独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明确其实施专业处置等职责,并赋予其必要的人事管理权、经费使用权、工作决策与执行权。鉴于农村信用社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殊性,有必要对这两类机构的风险处置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同时,《存款保险法》要与《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做好法律衔接。

(编辑: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