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集体建设用地何时入市?陈锡文:要等正式入法后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宋兴国 北京报道
2019-03-09 11:07

土地管理法正式入法之后,才能确定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9日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在会上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要在正式入法以后,33个试点地区经验和成果才可以在全国推广。

陈锡文表示,对于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可以搞建设或者农村的建设用地可不可以流转到市场这个问题,第一是法律写得很清楚,承包土地经营权只能用于农业经营,实行用途管制,农地转变为非农地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所以,流转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是不能作为建设用地去从事非农建设的,这是历来如此,不会改变的。

至于农村集体组织已经获得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只要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都是取得建设用地经营权的时候就是依法取得的,不是非法取得的,国家正在进行试点,在33个县级行政单位推进依法取得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和国有土地享有同等权利的试验正在进行。

大家也看到人大常委会已经第一次审议过初审过了土地管理法,这里面已经涉及到这个内容了,还要等待试验的进一步推进,争取把这个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之后,那时候才能确定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让它正式入法。正式入法以后,33个试点地区经验和成果才可以在全国推广。

中央近期多次强调“推进”“推广”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经验,陈锡文上述发言被认为解释了“推广”的具体时间节点。

2月19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