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发债条件放松:6个月内到期、取消“单50%”限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辛继召 深圳报道
2019-03-13 13:20

对于到期债务六个月内的债务,以借新还旧为目的发行公司债,放开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但不允许配套补流。

城投公司发债限制有所放松。

3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沪深交易所上周窗口指导放松了城投公司发行公司债的申报条件。主要内容包括:对于到期债务六个月内的债务,以借新还旧为目的发行公司债,放开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但不允许配套补流。

消息人士指出,该窗口指导并未发文,为放松申报标准。但市县级地方政府平台由于评级较低,发行仍面临投资人意愿不足难题。

上交所2016年9月公告,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甄别标准进行了修订,具体为:一是将“双50%”调整为“单50%”。即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不得超过50%,取消现金流占比指标;二是调整指标计算方法。为提高指标合理性,发行人计算政府性收入占比,除了可采取报告期内各年度政府性收入占比的算数平均值外,也可采取“加权平均法”(各年度源自地方政府的收入总额/各年度营业收入总额)。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到期债务问题,不能搞“半拉子”工程。

根据东方金诚数据,2018年,城投债发行量约为2.29万亿,同比增长29.58%。AAA及AA+主体发债总额占比合计为71%,同比增加约15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末,城投债余额约6.9万亿。2019年,约1.4万亿元城投债将到期(不包括2019年发行并于年内到期的短融、超短融),约0.67万亿元城投债进入回售期。

(编辑:马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