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一口气开出7.87亿港元罚单,瑞银被吊销保荐人牌照一年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朱丽娜 香港报道
2019-03-14 17:02

香港证监会3月14日表示,对瑞银集团(UBS AG)及瑞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3.7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3月14日表示,对瑞银集团(UBS AG)及瑞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3.75亿港元。

证监会在声明中指出,UBS在担任三宗上市申请的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该三宗上市申请分别为中国森林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森林)、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合)及另外一家公司。

同时,证监会亦局部暂时吊销UBS Securities Hong Kong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牌照,为期一年,令UBS Securities Hong Kong不得为任何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上市申请担任保荐人。

没有履行其应尽责任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UBS没有就中国森林业务的多个核心范畴作出合理尽职审查,”上述声明表示,其中包括“没有核实中国森林的森林资产是否存在,没有核实中国森林集团的林权,没有核实中国森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对中国森林集团森林资产的受保范围所作的尽职审查不足,以及对中国森林客户的尽职审查不足。”

在天合上市过程中,UBS作为天合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人之一,没有遵从《操守准则》第17.6段内有关尽职审查会见的具体指引,包括“介入尽职审查访谈”,“没有处理访谈中出现的预警迹象”,“访谈问题模糊不清”。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Ashley Alder)表示:“这些执法行动所针对的是保荐人缺失,尤其是保荐人在进行首次公开招股的尽职审查时所犯的缺失。执法行动结果显示证监会高度重视保荐人的高操守标准,因为这样才能保障广大投资者,维持香港金融市场的廉洁稳健及声誉。有关执法行动向市场传达了强烈而清晰的讯息,就是我们会毫不犹疑地就失职保荐人所犯的失当行为追究它们的责任。”

15家银行被查  8家进入执法程序  渣打证券亦被罚款

同日,证监会宣布对渣打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渣打证券)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5970万港元,原因是渣打证券在2009年担任中国森林上市申请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证监会调查发现,渣打证券没有就中国森林业务的数个核心范畴作出合理尽职审查。

去年3月9日,瑞银在提交美国证监会的年报中透露,香港证监会禁止瑞银集团(UBS)于未来18个月担任香港市场新股首次公开发售(IPO)保荐人,并对其罚款1.19亿港元。

瑞银相关人士曾向本报记者透露,相关调查还有其他多家银行、审计公司、律所卷入其中。

该决定对瑞银投行已经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客户流失。如果保荐人牌照最终被停,瑞银将不能作为承销商(sponsor),只能担任全球账簿管理人(book runner)和协调人(coordinator)。

香港证监会此前已公开表示共有15家银行被调查,其中8宗将进入执法程序(enforcement procedure)。2017年10月,香港证监会披露,正对15家银行和证券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IPO)业务中的“不合格工作”展开调查。

此外,证监会同日还对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以及美林远东(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分别开出2.24亿港元、1.28亿港元的罚单,这两家投行均是2014年的天合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人。证监会谴责这两家投行“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编辑:董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