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的大好青年们注意啦!这些人在湾区工作个税有优待!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周智宇 深圳报道
2019-03-16 10:11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湾区人才可获补贴,且补贴免个税。此前深圳前海类似政策补贴金额合计超过1.73亿元。

3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为了更好地满足大湾区的实际需要,《通知》规定,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广东省、深圳市确定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

适用于九市执行至2023年底

《通知》显示,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至于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通知称,目前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该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前述负责人表示,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大湾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的税负水平明显降低,对于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横琴前海原有相关优惠废止

此外,负责人称,此次出台的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后,将覆盖横琴、前海两地的已有政策,因此,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原有的两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自新政策实施之日起废止。

按照2019年1月17日印发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额15%的部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申请人取得该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办法》中所含已纳税额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

此前,深圳曾《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该办法实施4年以来,共补贴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453人次,补贴金额合计超过1.73亿元。

(编辑:董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