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企业上科创板条件放宽 细分四套标准,向“BATJ”敞开大门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丹 上海报道
2019-03-19 01:06

3月18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19年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系列培训班(科创板专题)”在上海先行召开第一期。

据记者获得的信息,按照最新审核体系,监管部门已将红筹企业上市标准放宽细化到4套可用。

第一套,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只要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没有其他要素要求。

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有三套标准:

其一,估值不低于200亿元,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

其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须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其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除上述要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要求外,还须满足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此前,科创板初期筹备时,市场传言先期的科创板并不接受红筹企业上市,但随后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则证伪了这一说法,明确红筹企业可以在科创板上市,只是未作具体门槛设置。

到3月1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规则出炉,红筹企业上市标准才有了比较具体的描述: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规定的相关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具体规定“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如果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相比之下,最新的标准对红筹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放宽了条件, 更是对2018年3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

尤其是第一套标准,已在境外上市,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的大型红筹企业没有其他附加要求,即意味着对“BATJ”等大型“独角兽”敞开了直接上市回归的大门,而不用再借助发行CDR的方式。

据东方财富choice 数据库此前披露的榜单排名,截至2018年底,已经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互联网科技股中,市值超过2000亿人民币的除了腾讯控股、阿里巴巴、百度、京东外,还有小米集团、网易、美团点评等,还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也符合标准。

(编辑: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