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债券违约!山东胜通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引发中票违约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玉敏 北京报道
2019-03-19 21:12
2019年3月19日,山东胜通集团发布公告称,由于该公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故引发了该公司发行的3期中期票据的违约。
胜通集团表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条件,2019年3月7日,公司已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3月15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付利息的债券,自破产申请受理日起,停止计息。胜通集团称,该公司存续的“16胜通MTN001”、“17胜通MTN001” 、“17胜通MTN002”提前到期,触发相关违约机制,构成伟业事件。
发行资料显示,“16胜通MTN001”规模为4.5亿元,期限为3年,到期兑付日为2019年8月5日。“17胜通MTN001”和“17胜通MTN002”规模均为5亿元,到期兑付日为分别为2020年7月14日和2020年11月6日。
3月18日,该公司也发布公告称,由于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申请对该公司在家交易所发行的多期债券停牌,复牌时间另行通知。
此前,该公司已深陷债务泥潭。公告显示,因被担保企业与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山东胜通集团今年以来已收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多起应诉通知书,该公司已经被浦发银行东营分行、中国银行东营分行等起诉到法院。
《中国经营报》曾报道,网传一份胜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债权银行委员会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显示,胜通集团银行借款已有21.66亿元迁为不良,且有恶化趋势;存续债券53.5亿元难以偿付;区域内担保圈风险隐患巨大;企业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破产重整已成为化解胜通集团困境的必然选择。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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