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0日,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当天该院对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蒋兆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2459.7118万元、250万元农信股金及相关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蒋兆岗利用担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贷款、企业融资、承揽工程项目、购买办公楼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09.7118万元。2013年至2016年其在担任省农信社党委书记期间,违反政策、法律规定,擅自决定由曲靖市农信社与开发商签订业务楼定向开发购买合同,造成曲靖市联社共计1.47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此之前,蒋兆岗还因为在网上被公开通缉,当了一把“网红”,成了众所周知的“逃跑校长”。2018年5月11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布了全国首例应监委要求的A级通缉令,对蒋兆岗进行通缉。20天后,蒋兆岗被抓获归案。
2018年5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以《云南省农信联社“窝案”未了 农信社内控缺失改制迫在眉睫》为题对蒋兆岗及云南省农信社多名领导落马的窝案进行了报道。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蒋兆岗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后,写下的忏悔依然很有文采。“我的家乡元江盛产芒果,但芒果不是年年喜获丰收。好的年份花多果多,差的年份花多果少,而有的芒果树只开花不结果。这种不结果的芒果树被老乡戏称为‘空喜树’,就是可看却无果的树。如今的我就像‘空喜树’,风光一时,最终却给家乡丢了脸。”
据了解,蒋兆岗曾是元江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的孩子,1982年为该县高考文科状元。1986年7月,蒋兆岗从云南财贸学院(现云南财经大学)毕业并留校工作。2001年8月,因工作成绩突出,年仅36岁的他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
2008年8月,他被选调到云南省政府担任副秘书长,对口服务时任副省长曹建方及其所分管、联系、服务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
由云南省纪委监委与云南电视台联合打造的反腐系列专题片《激浊扬清在云南》中,蒋兆岗千方百计攀附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的曹建方,在其“关心”下,2011年被提拔为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省农村信用社党委书记后,甘愿成为曹建方谋取私利的工具,为其充当“马前卒”“急先锋”“利益代言人”,在工程建设承揽、干部任用、职工招录等事项上对曹建方唯命是从。
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为某公司总经理何某提供贷款帮助,蒋兆岗收受何某购买的价值250万元的农信社股金250万股;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承揽省农信社“智慧农信”项目提供帮助,收受李某财物价值共计55万余元、美元3万元;为某大学职工姚某在贷款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姚某现金30万元……
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蒋兆岗不仅收受贿赂,还违反组织纪律,打起了干部人事任用的主意,干起了卖官鬻爵的勾当:收受下属姜某现金6.5万元、黄金500克,涂某某现金5.5万元,胡某某现金4.5万元,施某某现金4.6万元、美元5000元,唐某某所送银行卡30万元,李某某所送13万元……几年间,蒋兆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办理贷款、企业融资、承揽工程项目、干部提拔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大肆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750余万元。
2018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消息:日前,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